宝政办函〔2019〕64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9年高A级旅游景区创建提升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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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9年高A级旅游景区创建提升计划的通知》










宝政办函〔2019〕6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文化和旅游局编制的《宝鸡市2019年高A级旅游景区创建提升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4日















宝鸡市2019年高A级旅游景区创建提升计划



旅游景区是旅游产品的重要形态,是旅游消费的重要场所,是旅游业发展的核心要素。为加快全市高A级景区(指国家5A、4A级)创建步伐,引领全市旅游景区管理服务提档升级,进一步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和“两山理论”,围绕“四城建设”总目标,以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为抓手,以品质旅游为统领,按照“重点突破、有序推进、全面提升”的总体原则,不断完善景区基础设施,提升服务品质,丰富消费业态,优化综合管理,加快推进全市5A、4A级景区创建,聚力打造一批资源禀赋优质、建设管理规范、服务品质优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的高A级景区,为把宝鸡建设成为国家一流旅游目的地、集散地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一)启动首批高A级景区创建提升计划

陇县关山草原景区、眉县扶眉战役纪念馆、扶风县野河山景区、凤县嘉陵江源头景区四个景区作为首批创建单位,自今年起启动创建提升计划,对照年度创建任务清单(见附表),全面完成建设任务,按照创建奖励补助办法,市政府年终组织检查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落实奖补资金。陇县关山草原景区年内通过全国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景观价值评定,力争3年内成功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眉县扶眉战役纪念馆、扶风县野河山景区、凤县嘉陵江源头景区年内通过省、市旅游资源开发管理评价委员会初审,力争2年内成功创建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

(二)筹备新一批高A级景区创建提升计划

陈仓区大水川-九龙山、凤翔县大东湖景区、凤县紫柏山景区、太白县黄柏塬原生态景区、眉县张载祠景区五家景区要自觉对照高A级景区建设标准,全面自查梳理,组建创建机构,制定创建方案,编制景区规划,积极推进景区建设等创建基础工作,经市文化和旅游局评审,具备创建基础条件的,适时启动创建工作。

(三)积极培育高A级景区创建单位

全市其他4A级以下旅游景区,要在巩固原有质量等级创建成效的基础上,对标《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结合景区实际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建设提升,进一步做优长板、补齐短板,提升景区品质,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在县区政府积极给予指导支持,通过培育,力争年内发展3-5家景区成为高A级景区创建提升计划的筹备单位。

三、创建提升重点任务

(一)完善景区基础设施

构建便捷的景区交通网络。各县区要统筹国省干道、县级公路、乡村公路和景区连接线建设,交通标识和旅游道路标识建设,改善通向景区道路的通行条件,完善景区外部旅游交通标识,并适时开通县区、镇区抵达景区的直达班车,提升景区可进入性。各景区要加强自备停车场建设,推进停车场的提质扩容和规范管理,停车场应实行大小车分区,划定停车线和方向引导标识,并安排专人管理。同时,要加强游步道建设,积极打造景区慢行系统,提升景区内通行、游览水平。

突出游客服务中心建设。把游客中心作为景区展示形象、服务游客的重要窗口,大力开展《旅游景区游客中心设置与服务规范》(GB/T 31383-2015)的对标提升,在面积达标(5A级景区需150㎡以上,4A级景区需100㎡以上)、设施齐备(咨询设施、展示宣传设施、特殊人群服务设施)的基础上,重点完善服务功能,确保游客咨询、基本游客服务(厕所、寄存、无障碍设施、科普环保书籍和纪念品展示等)、旅游管理(旅游投诉、医疗协调、服务项目公示)等必备功能齐备完善,旅游交通、餐饮、住宿等指导功能合理设置。

加强景区标识系统建设。按照造型特色突出、文化气息浓厚、合理布局设置的原则,规范设置全景图(重要节点设置,标明景区主要景点和旅游服务设施,明示所在位置和咨询、投诉救援电话)、导览图(大型分叉路口设置,标明所处位置和周边景点、服务设施)、标识牌(指引方向和方位的引导标识)和景物介绍牌(介绍景物、景点内容),标识系统材质、色彩要与周边环境相协调,语种达到四种以上。

加强景区旅游厕所建设。积极推进旅游厕所革命,并按照《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8973-2016)标准,提升厕所管理服务水平。厕位数量要满足日均游客接待量的5‰以上,厕位设置要满足通用需求,即男女厕位比小于2﹕3,座蹲位比大于1﹕5,男厕大小便位比例大于1﹕2,大小便位中应该各设置一个儿童便位和无障碍便位。便器、室内设计、配套设施应尽量满足分级要求,必须设置管理间。同时,要大力建设第三方卫生间(家庭卫生间),让厕所充分体现景区的温度与质感。

(二)提升景区服务品质

推进服务智慧化。加快推进手机信号全覆盖和wifi信号重点区域全覆盖,积极建设智慧景区平台,开发集数字景区体验、智慧导游、电子讲解、信息推送、票务预定、咨询投诉等于一体的手机APP终端应用,减少人力配备制约,优化游客综合体验。

推进服务标准化。秉持旅游为民、旅游惠民理念,持续抓好《宝鸡市旅游景区规划建设管理运营服务标准》的推广应用,积极出台景区服务的企业标准。不断加大景区管理运营人员、技能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提升景区综合服务水平。

增强高峰期旅游服务弹性供给。在游客高峰期,及时增设移动旅游厕所,启用备用停车场和临时停车场,增加环卫设施和保洁人员,组建旅游志愿者队伍,增强高峰时段的服务保障。及时通报景区入园人数和拥堵指数,科学进行游客分流,并通过多形式的宣传和互动,缓冲游客等候时间,强化游客秩序管理。

全面抓好景区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的底线意识,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景区安全预案,建立与医疗机构的紧急救援联动机制,通过景区导览系统、广播系统等向游客提供安全宣传、安全教育和安全提示,强化安全引导,增强对突出灾情、设施停运、恶劣气候等特殊情况的安全处置能力。

(三)丰富景区消费业态

要按照打造全产业链景区的思路,逐步降低对门票经济的依赖,推动景区经营效益迈上新台阶。

做特美食和住宿。准确把握“味觉是人类最原始、最持久的记忆”这一客观规律,积极传承和发展宝鸡特色美食,不断推陈出新,加强中外各地特色美食的整合,打造“舌尖上的景区”。同时,配套发展星级旅游饭店、文化主题旅游饭店、精品旅游民宿,满足不同游客的消费需求。

做精演艺和游乐。推广“景区+剧场、景区+演艺、景区+游乐”等模式,加强与各类演艺、游乐专业机构的深度合作,编排或引入特色演艺项目并在景区内实现常态化演出,满足游客精神文化需求。

做强景区旅游商品。把发展旅游商品作为拉动游客消费的重要举措,积极采用合资入股、委托研发、驻点代销等多种方式,与旅游商品企业、机构、个人进行合作,进一步丰富景区旅游商品,延长景区消费链条。

(四)优化景区综合管理

完善景区发展规划。按照《宝鸡市旅游规划管理办法》(宝政办发〔2018〕55号)文件要求,抓好旅游景区规划的编制、评审、审批和实施,未编制发展规划的景区要尽快启动规划编制工作,已编制发展规划的景区要尽快启动评审、审批工作。要牢固树立“旅游规划也是刚性规划”的思维,严格执行已审批的旅游规划。

加强景区规范管理。健全景区管理机构,完善并严格执行市场营销、质量、导游、卫生、环保、统计等规章制度。有条件的景区要积极采取景区代管、托管等模式,引入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的管理运营团队,提升景区管理运营水平。

加强景区宣传营销。强化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微博开放平台“两微一官”的建设,完善门票、餐饮、住宿预订等电子商务功能,搭建好网络宣传营销阵地。持续巩固好电视、报刊等传统宣传营销渠道,深化与线上经销商、代理商的合作交流,充分利用大数据,开展精准宣传营销,提升景区知名度和美誉度。

(五)严格生态环境保护

全面更新发展理念。坚持把生态文明理念贯穿于景区发展的全过程,筑牢环境保护的底线思维,在严格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上,对景区旅游资源进行科学、适度、有序的保护利用,坚决避免同质化开发和重复性建设。

严控景区建设项目。景区建设项目要认真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对可能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不利影响的项目,必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用的制度。

严防违规违法建设。景区开发项目必须依法办理各项建设审批手续,要持续加强项目建设的监管力度,坚决防止“未批先建、边批边建、批小建大、批建不符”等违规建设现象,对存在违规建设的项目,及时依法予以处理。

健全环境保护设施。景区建设项目建成运营后,要严格执行环境法律法规要求,在市政污水管网覆盖的区域,必须办理污水接入排放手续,未在市政污水管网覆盖区域的项目,必须配备污水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弃物处理要实现集中收集、统一转运至就近的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严防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风险。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到高A级景区创建提升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镇街)、创建提升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列入高A级景区创建提升计划的单位,要动态掌握创建进展,及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列入高A级景区创建提升计划的筹备单位,要主动跟进服务,重点督促、指导景区完成对标自查,创建方案制定,组织机构搭建等基础性工作。对列入高A级景区创建提升计划的培育单位,要分类施策、精准施策,督促、指导景区有针对性的进行提升,为后续高A级景区创建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加强扶持,支持景区创建提升

全面落实《宝鸡市创建国家5A、4A级旅游景区奖励补助办法》,市财政列支专项资金对正式列入高A级景区创建计划的单位进行奖励补助,相关资金待景区完成年度任务清单,经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考核合格并报请市政府同意后予以拨付。同时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负责,在争取国家旅游发展基金、省级旅游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和拨付市级旅游类促产业发展资金时,对高A级景区创建提升工作予以适当倾斜。各县区要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整合,积极配套县级奖补资金,支持高A级景区创建提升工作。

(三)严格标准,务求创建提升实效

坚持把学标、对标、达标作为创建提升工作的重要遵循。各景区要加强对《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旅游景区游客中心设置与服务规范》等国家标准的学习研究,准确把握标准的各项要求,将标准贯穿创建提升工作的全过程,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各县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坚持一线工作法,重心下沉、靠前指挥,加强对具体创建提升工作的业务指导。市文化和旅游局要坚持业务指导与检查督促并重,落实有效举措,加强全市高A级景区创建提升计划的组织实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附件:宝鸡市2019年高A级旅游景区创建提升计划任务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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