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办字〔2016〕2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申报建设宝鸡综合保税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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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申报建设宝鸡综合保税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宝政办字〔2016〕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加快宝鸡综合保税区申报建设步伐,做好相关前期和基础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市申报建设宝鸡综合保税区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惠进才 市委副书记、副市长

副组长:马 赟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丁 琳 副市长

郝晋升 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成 员:王宝强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焕勋 市发改委主任

李晓阳 市财政局局长

赵 磊 市国土局局长

张长生 市住建局局长

杨锦辉 市规划局局长

段寅生 市商务局局长

刘一良 市工商局局长

张海明 市招商局局长

高宏真 高新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刘立民 人民银行宝鸡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张永利 市国税局局长

索东亮 市地税局局长

薄团会 宝鸡海关关长

贾明贵 宝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

贺广林 市口岸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宝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贺广林、高宏真同志兼任。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申报建设工作,提请召开工作推进会,及时向领导小组反映申报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组、申报推进组、筹备建设组,王宝强同志兼任综合协调组组长,贺广林同志兼任申报推进组组长,高宏真同志兼任筹备建设组组长,各组工作人员从有关部门抽调。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一)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申报建设工作,包括选址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申报材料准备、征迁建设等工作。

(二)市口岸办:牵头组织申报推进工作,包括申报材料审核、业务指导、政策衔接等工作。

(三)市发改委:负责制定促进宝鸡综合保税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将项目纳入省、市重大项目建设计划,对项目申报及规划建设实行联审联批,并争取纳入国家和省上政策、资金支持范围。

(四)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并实施促进综合保税区发展的财税政策,指导宝鸡综合保税区投融资平台建设。

(五)市国土局:负责宝鸡综合保税区用地报批,制定并实施用地保障政策,落实年度用地计划指标。

(六)市住建局:负责协调推进宝鸡综合保税区周边衔接区域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负责相关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

(七)市规划局:负责宝鸡综合保税区规划的审查及报批工作,协调推进规划手续的办理。

(八)市商务局、市招商局:负责制定并实施促进宝鸡综合保税区发展的招商引资政策,协调综合保税区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项目。

(九)市工商局:协助争取国家及省工商管理部门的支持政策,配合做好申报政策的分析与服务工作。

(十)人民银行宝鸡市中心支行:协助争取国家及省外汇管理部门的支持政策,配合做好申报政策的分析与服务工作。

(十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协助争取国家及省税务管理部门的支持政策,配合做好申报政策的分析与服务工作。

(十二)宝鸡海关:协助争取海关总署、西安海关对宝鸡设立综合保税区的支持政策,协助做好申报政策的分析与服务,配合开展综合保税区申请报批和建设工作。

(十三)宝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协助争取国家质检总局、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宝鸡设立综合保税区的支持政策,协助做好申报政策的分析与服务,配合开展申请报批和建设工作。

三、有关要求


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负责召集,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根据需要召开。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研究综合保税区申报建设有关问题,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宝鸡综合保税区建设工作。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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