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办函〔2016〕1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2-01 02:03:12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的通知









宝政办函〔2016〕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入冬以来,我市重污染天气频发,对群众生产生活带来影响。为切实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进一步落实责任,优化措施,完善机制,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正常生产生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大气污染防治是民生工程。最近,我市先后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全面落实应对措施,降低了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但对照国家和省级要求,我市应对工作还存在措施不完善、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特别是环保部近期对个别地市进行了通报,对我们做好应对响应工作敲响了警钟。各县区、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的极端重要性,用“三严三实”的标准,坚决克服松懈厌战情绪,认真查找薄弱环节,细化优化工作措施,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全力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最大限度保障群众正常生产生活。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高新区是辖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对重污染天气应对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分解任务,夯实镇街部门责任,强化社会监督,形成政府领导、县区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体系。

三、加强空气质量监测预报


市环保局、气象局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对口联系,共享气象和环境信息数据,健全联合会商预报机制。要按照预警及时、应急从严的原则,根据空气质量预报结果,科学确定预警级别,提前发布预警通知。冬防期间,市环保局、气象局每周要向市政府、市指挥部办公室报送1次监测预报;当150<AQI<200时,每天要向市政府、市指挥部办公室报送1次监测预报,并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当201<AQI<300时(启动三级预警响应),每天要向市政府、市指挥部办公室报送2次监测预报,并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当301<AQI<499时(启动二级预警响应),每天要向市政府、市指挥部办公室报送3次监测预报,并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当500<AQI时(启动一级预警响应),每2小时要向市政府、市指挥部办公室报送1次监测预报,并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

四、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为确保预警信息迅速、高效发布,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一步健全信息发布机制,提高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确保在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传达到所属镇街、部门、行业及相关单位。市文广局、工信局、环保局、气象局、市政府新闻办,在接到市指挥部办公室预警信息30分钟内,要按照职责分工,通过市级新闻媒体、政府门户网站、环保网站、气象信息平台、微信、微博、短信等渠道,向社会发布预警应急信息,便于市民了解情况,加强自身防护。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在接到市指挥部办公室预警信息后,要快速反应,畅通渠道,在1小时内完成应急响应启动工作,落实应对措施,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送情况。

五、完善应急响应机制

完善区域应急响应机制。市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市区预警响应通知后,凤翔、岐山、扶风、眉县要同步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千阳、陇县、凤县、太白、麟游县视当地污染情况自行决定。

各县区、高新区及市级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的要求,针对工作实际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细化响应措施,夯实工作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并于1月15日前将完善后的应急预案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办备案。

预警应急启动后,各县区、高新区及市级相关部门,要根据响应级别和职责分工,不等不靠,不讲条件,迅速落实各自应对措施,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应急响应高效务实。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

1.各县区及市文广局、环保局、卫计局等部门,要大力宣传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健康防护等相关知识,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2.市、县(区)教育局要根据响应级别,在1小时内,通知各中小学、幼儿园减少或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活动。

3.市规划局负责,各县区、高新区、市住建局、房屋征收办、执法局、园林环卫局、交通局、水利局、城管办、交警支队等部门配合,全面检查所有建设工地及混凝土、砂浆搅拌站及渣土车,确保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4.市环保局负责,各县区、高新区配合,组织对所有涉气类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对国控、省控重点企业实施驻厂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对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要立即责令停止超标排放,并给予高限处罚。

5.市工信局负责,市发改委、国资委、环保局及各相关县区、高新区配合,督促水泥、陶瓷企业全面停产、火电企业实行限产,并及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送落实情况清单。

6.市园林环卫局负责,各区、高新区配合,在保障道路安全畅通前提下,全面启动所有洒水喷雾设备,加密主次干道及背街小巷洒水喷雾频次,对人行道、绿化带开展大清洗、大冲洗活动。

7.市公安局负责,市环保局、机关事务局配合,加强黄标车、无标车及冒黑烟车辆的查处力度,杜绝相关车辆进入禁行区或限行区;做好机动车限行的组织、宣传及检查等工作;督促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落实机动车停驶措施;加大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力度,最大限度减少空气污染。

8.市住建局、交通局负责,增加公交、班线车辆的班次,延长营运时间,保障群众出行需要。

9.市文广局负责,市公安局、园林环卫局、工商局、执法局、体育局、机关事务局、老年事业局等部门配合,加强对广场、公园等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减少各类群众性户外活动。

六、强化应急响应保障

1.应急响应期间,各县区、高新区及市级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好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确保信息畅通,并在应急启动当日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值班安排。要按照我市应急预案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主动作为,积极履职,持续开展检查活动,确保应对措施落实到位。要实行应急信息日报告制度,各县区、市级各有关部门每日下午15时前,要向市指挥部办公室书面报送当日工作情况,市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后16时前报市委、市政府。遇到突发情况要随时报告;应急预警结束后3日内,报送本次应急评估报告。

2.市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中心及各级网格组织,要按照应急响应要求,全面动员,主动作为,积极巡查焚烧秸秆垃圾、使用燃煤小火炉、燃放烟花爆竹等环境污染行为,最大限度减少低空面源污染。

3.应急响应期间,市大气办常设的6个督查组要按照分工,深入相关县区、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检查督导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对预案启动不及时、应对工作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被媒体曝光或上级通报的单位和责任人,市监察局要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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