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发〔2017〕45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城乡社会经济调查队(延安市能源消耗统计调查队)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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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城乡社会经济调查队(延安市能源消耗统计调查队)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延政办发〔2017〕4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延安市城乡社会经济调查队(延安市能源消耗统计调查队)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批准,现予印发。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延安市城乡社会经济调查队(延安市能源消耗统计调查队)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延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整合组建延安市城乡社会经济调查队的通知》(延市编发〔2016〕28号),设立延安市城乡社会经济调查队(延安市能源消耗统计调查队),副县级建制,财政全额拨款,隶属延安市统计局管理。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中、省部署的“三新”(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任务和抽样调查、住户调查、经济基本情况调查,拟定统计调查计划、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省、市贫困监测和抽样评测任务。

(三)承担省、市农业监测调查、产业园区监测调查和分析研究任务。

(四)组织实施商品零售价格调查。

(五)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消费和服务项目价格的调查。

(六)负责对全社会能源降耗进行统计调查和分析研究。

(七)负责城乡居民收入数据质量检查和评估,对城乡居民收入及物价走势进行分析、研判。

(八)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物价调查,并对物价走势进行分析、预警、研判。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任务,延安市城乡社会经济调查队(延安市能源消耗统计调查队)设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机关党政日常管理工作;拟定工作制度并监督落实;负责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协调科室及相关单位工作;承担文电、政务、安全、人事、财务、后勤、廉政、培训等管理工作;负责整理调查资料,编发调查信息和建议。

(二)三新经济调查科

负责完成中、省部署的“三新”统计任务,拟定全市“三新”统计计划、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社会能源降耗进行统计调查和分析研究;组织实施商品零售价格调查;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消费和服务项目价格的调查;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物价调查,对城乡居民收入及物价走势进行分析、预警、研判。

(三)贫困监测调查科

承担省、市贫困监测和抽样评测任务;承担省、市农业、产业园区监测调查和分析研究任务。

三、人员编制

延安市城乡社会经济调查队(延安市能源消耗统计调查队)核定事业编制16名。其中:队长1名,副队长2名;科长3名,副科长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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