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函〔2020〕20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湖北健康职业学院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1-02-14 01:19:45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湖北健康职业学院的批复









鄂政函〔2020〕20号







咸宁市人民政府,省教育厅: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设置湖北康养职业学院的请示》(咸宁政文〔2019〕55号)、《省教育厅关于报请设立湖北健康职业学院的请示》(鄂教育文〔2020〕6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关于颁布〈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的通知》教发〔2000〕41号)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湖北健康职业学院,学校办学地址位于咸宁市梓山湖生态新城桃源大道66号,举办者为湖北春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二、湖北健康职业学院系专科层次的非营利性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办学规模暂定为6000人。学校由咸宁市人民政府管理,其中教育教学业务归口省教育厅管理。

三、咸宁市人民政府、省教育厅要督促和指导湖北春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及湖北健康职业学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建立学校党的组织,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董事会决策、校长负责的管理体制;坚持依法办学、规范办学,保障资金投入,完善办学条件,优化育人环境。

四、省教育厅要指导湖北健康职业学院按照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要求,加强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办学特色,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应用型、技能型人才。

五、咸宁市人民政府要做好统筹协调服务工作,支持学校尽快完成土地、校舍等资产过户手续,确保学校平稳运行和持续健康发展。



 

湖北省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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