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扬州大运河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函 国办函〔2020〕106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批准在扬州建设中国大运河博物馆的请示》(苏政发〔2019〕66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在扬州建设的大运河博物馆定名为“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
国务院办公厅 2020年11月10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law/94802.html
本文关键词: 国办函, 国务院办公厅, 扬州, 大运河, 博物馆, 冠名, 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