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办疾控函〔2020〕894号《关于开展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年)终期评估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11-10 23:25:14

关于开展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年)终期评估的通知








国卫办疾控函〔2020〕8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公安厅(局)、民政厅(局)、广电局、医保局、残联、红十字会:

2011年,《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印发以来,各级政府认真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广大麻风病防治工作者共同努力,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全国麻风病防治工作总体进展顺利。为评价《规划》目标完成情况,全面总结我国麻风病防治工作成效和经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共同组织开展终期评估工作,并制定了《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年)终期评估方案》(以下简称《终期评估方案》)。现就终期评估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评估《规划》落实情况


《规划》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开展了大量工作,积累了丰富的防治经验。各地要精心组织实施,做好部门间协调,全面开展评估工作。地方各级相关部门要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据《终期评估方案》制订本地区的评估实施方案,对本地麻风病疫情情况、防治政策和措施落实情况、防治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等进行全面评估,做好经验总结和问题分析。

二、确保评估工作质量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评估动员,开展培训工作。省、市、县各级以自评为主,各相关单位要对收集的数据和资料认真核实,确保评估结果客观真实。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对地(市)和县(区)级评估结果进行抽查复核。

三、按时完成评估工作


各地要按照《终期评估方案》要求完成自评,省级完成抽查复核,于2021年2月28日前将评估报告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相关调查表格报中国疾控中心麻风病控制中心进行汇总。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对部分省份进行抽查复核。

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联系人:张红伟、赵阳

联系电话:010-68792657、010-68791805

传真:010-6879180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国疾控中心麻风病控制中心联系人:余美文

联系电话:025-85478927

传真:025-8547892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全国消除麻风病危 害规划(2011-2020年)终 期评估方案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广电总局办公厅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中国残联办公厅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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