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水明电〔2020〕166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内外贸兼营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船舶国际转国内航线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5-11 21:12:30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内外贸兼营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船舶国际转国内航线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







交水明电〔2020〕1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各直属海事局,中国船东协会,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做好内外贸兼营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船舶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由国际航线转国内航线(仅限一个国内航次且船舶自离开境外最后一个港口不足14天)的有关工作,我部组织开发了内外贸兼营船舶健康宝微信小程序,编写了《内外贸兼营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船舶国际转国内航线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疫情防控落实工作。使用内外贸兼营船舶健康宝期间发现技术问题的,请向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反馈,其他方面问题请向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或中国船东协会反馈。

联系人:

水运局,张同戌,010-65292657,传真:010-65292675

海事局,刘雷达,010-65292588,传真:010-65292875

中国船东协会,梅华,021-65977093,13611774369,传真:021-65975095

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刘婷,010-65299436,13810026518,传真:010-65293377






 

交通运输部

2020年5月9日









内外贸兼营船舶名单链接:https://jkb.myships.com/fj/nwmjyszyhmd.xlsx

附件:内外贸兼营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船 舶国际转国内航线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jackpotjoy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doc/85389.html

本文关键词: 交水明电, 交通运输部, 外贸, 兼营, 散装, 液体, 危险, 货物, 运输, 船舶, 国际, 国内, 航线, 疫情, 防控, 指南, 通知

最新政策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