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廊坊市税务局关于延长2021年1月份征期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廊坊市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1号)

浏览量:          时间:2021-01-25 19:37:14

国家税务总局廊坊市税务局关于延长2021年1月份征期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廊坊市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1号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事宜,经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同意,现将2021年1月份纳税申报期限明确如下:

将廊坊市2021年1月份征期由1月20日延长至1月31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廊坊市税务局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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