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科政发〔2018〕390号《江苏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核查异议项目鉴定处理办法》【全文废止】

浏览量:          时间:2019-10-24 20:16:38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全文废止】





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核查异议项目鉴定处理办法》的通知




苏科政发〔2018〕390号






全文废止,废止依据:苏科技规〔2019〕274号《江苏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核查异议项目鉴定处理办法(修订版)》






各市、县科技局(科委)、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县税务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

为进一步做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我们制定了《江苏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核查异议项目鉴定处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 苏省企业研 究开发费用税 前加计扣除核 查异议项 目鉴 定处理办 法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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