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

浏览量:          时间:2021-09-04 05:33:1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纳税人、缴费人申报负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21〕14号),现将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1年8月1日起,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启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和《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件1-附件7),《废止文件及条款清单》(附件8)所列文件、条款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及其附列资料

2.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

3.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及其附列资料

4.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

5.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

6.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

7.
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8.
废止文件及条款清单







 

国家税务总局

2021年7月9日








附加备用下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1年第20号附件1-8【提取码: yqna 】【解压缩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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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 增值税, 消费税, 附加, 税费, 申报表, 整合, 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1年, 第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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