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政办发〔2019〕8号《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暂行)》

浏览量:          时间:2020-10-16 02:49:48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暂行)》






盐政办发〔201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关于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暂行)》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6日




关于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暂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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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盐城市, 盐政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