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府办发〔2019〕68号《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有关部门和单位与民主党派、工商联、知联会对口联系范围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10-14 21:19:20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有关部门和单位与民主党派、工商联、知联会对口联系范围的通知》






扬府办发〔2019〕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和落实政府部门与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对口联系制度,按照《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有关要求,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原对口联系的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后的对口联系安排如下:

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对口联系民革市委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水利局对口联系民盟市委会;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对口联系民建市委会;

市教育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体育局对口联系民进市委会;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对口联系农工党市委会;

市民政局、城市管理局、外事办公室对口联系致公党市委会;

市科学技术局、统计局、医疗保障局对口联系九三学社市委会;

市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对口联系市工商联;

市司法局、审计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口联系市知联会。

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知联会的联系,共同研究提出开展对口联系的具体意见。要明确对口联系工作的分管领导、职能处室和联系人,并将名单及时告知市委统战部。联系人:吴凌子,联系电话:80308508,80308510(传真)。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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