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府办发〔2020〕33号《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陈传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10-14 20:04:33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陈传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扬府办发〔2020〕33号




各处室:

经研究:

陈传庚同志任电子政务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褚剑衡同志任政务公开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王 凯同志任政刊编辑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施春军同志任组织人事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朱一羽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李 洋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马久远同志任会议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丁 谦同志任秘书二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李 铮同志任秘书七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钱 璐同志任组织人事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陈 健同志兼任的综合一处处长职务;

免去陈开柏同志兼任的组织人事处处长职务。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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