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发〔2020〕8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加强高铁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3-03 21:16:04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加强高铁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办发〔2020〕8号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成都市加强高铁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月22日



成都市加强高铁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高铁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工作,根据《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强高铁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9〕73号)精神,结合成都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高铁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高铁沿线环境安全治理的工作部署,坚持“路地结合、市区联动、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以沿线安全管控、治安管理、环境治理为重点,高标准、高质量推进高铁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高铁运行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开展高铁沿线环境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影响高铁运行安全的各类隐患,建立清单台账,落实工作责任,制定整治方案,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推进整改,在2020年1月底前完成隐患问题的整治销号,确保高铁外部环境安全有序可控。持续推进全市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全市高铁试点示范线段综合治理任务。健全完善路地联动“双段长”责任制,落实高铁安全管控措施,净化高铁沿线环境,到2022年底彻底消除铁路运输安全隐患,治安形势持续向好,环境面貌焕然一新,长效机制高效运转。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乱建乱搭整治。

依法拆除建成区违法搭建的建(构)筑物,优先拆除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和各区(市)县政府(含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下同)共同认定的危及高速铁路运输安全的违法建(构)筑物。[市城管委牵头,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配合;各区(市)县政府、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落实]

依法拆除占用耕地、林地、农村集体土地等违法搭建的建(构)筑物,优先拆除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和各区(市)县政府共同认定的危及高速铁路运输安全的违法建(构)筑物。[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各区(市)县政府、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落实]

按照铁路管理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对高铁用地红线内、红线两侧可视范围(城镇100米、农村500米)的违法违规或影响高铁安全的广告牌进行整治。[市城管委牵头;各区(市)县政府、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落实]

按照铁路管理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对高铁用地红线内、红线两侧可视范围(城镇100米、农村500米)的违法违规或影响高铁安全的彩钢瓦(棚)进行整治。[高铁建设期间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运营期间由市住建局牵头;各区(市)县政府、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落实]

拆除或整葺影响观瞻的临时建(构)筑物、残缺建筑、破旧建筑、残垣断壁等。[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各区(市)县政府、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落实]

依法取缔违规加工作坊。[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区(市)县政府、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落实]

依法取缔违规物资堆放点。[市商务局牵头;各区(市)县政府、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落实]

依法取缔违规占道经营。[市城管委牵头;各区(市)县政府、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落实]

依法取缔或规范废品收购站。[市商务局牵头;各区(市)县政府、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落实]

依法拆除可视范围内不符合要求的畜禽养殖场所及农用薄膜等。[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各区(市)县政府、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落实]

(二)加强沿线安全管控。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加油(气)站和油气管道,电力、通讯等管线和铁路交汇工程建设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市经信局牵头,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各区(市)县政府、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移动成都分公司、联通成都分公司、电信成都分公司、广电成都分公司、国网成都供电公司、国网天府新区供电公司落实]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综合管廊、城市道路和铁路交汇工程建设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市住建局牵头,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委配合;各区(市)县政府、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落实]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铁路建设遗留问题的处置。[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各区(市)县政府、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落实]

规范设置高铁沿线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界碑标桩。[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配合;各区(市)县政府、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落实]

坚决取缔高铁沿线违法违规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市应急局、市公安局牵头;各区(市)县政府、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落实]

整治违法违规进行的施工。[市住建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各区(市)县政府、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落实]

整治违法违规进行的采矿采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各区(市)县政府、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落实]

整治违法违规进行的采砂取土、抽取地下水、拦河筑坝、疏浚作业等危害高铁安全的行为。[市水务局牵头;各区(市)县政府、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落实]

整治违法违规进行的爆破作业等危害高铁安全的行为。[市公安局牵头;各区(市)县政府、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落实]

整治违法违规进行的围垦造田等危害高铁安全的行为。[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各区(市)县政府、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落实]

规范设置下穿高铁桥梁、涵洞的道路车辆限高限宽标志和限高防护架,加强对公铁并行、上跨设施和警示标志的日常管理维护。[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牵头;各区(市)县政府、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落实]

(三)强化沿线治安管理。严密高铁沿线治安防控防范措施,加强防控防范设施建设。严厉打击破坏高铁线路安防、电力、通信信号等设施设备的行为,严格依法查处擅自移动损毁铁路设施设备、拆盗割盗、打击列车和擅自进入封闭区域等危及行车安全的违法行为,有效保障高铁建设和运输秩序。(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牵头;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成都铁路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抓好环境污染防治。

有效减轻高铁噪音污染,按规定设置隔音设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的影响。(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落实)

依法对乱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行为进行整治,及时对露天堆放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进行清理,整治沿线焚烧垃圾等行为。[市城管委牵头,市住建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各区(市)县政府、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落实]

及时对露天堆放的废品废料进行清理。[市商务局牵头;各区(市)县政府、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落实]

及时对河塘漂浮物、污水坑进行清理。[市水务局牵头;各区(市)县政府、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落实]

及时对露天堆放的农业废弃物、露天粪坑及“白色污染”等轻飘物品进行清理。[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各区(市)县政府、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落实]

高铁沿线从事排放粉尘及腐蚀性气体等生产行为应严格执行国家排放标准。[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区(市)县政府、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落实]

整治沿线焚烧秸秆的行为,消除可视范围内黑烟现象。[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各区(市)县政府、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落实]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整治阶段(2020年1月31日前)。路地双方要严格落实“双段长”责任制,按照整治计划,迅速开展治理工作,2019年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铁路用地红线内各类隐患问题销号,红线外安全隐患问题2020年1月31日前得到有效整治。

(二)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成渝高铁成都段、西成客专成都段、成贵客专成都段、成达动车组成都段、成灌线试点示范治理任务,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在其他线段进行推广。

(三)完善长效机制阶段(2022年12月31日前)。健全完善路地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巩固治理工作取得的成效,推动路地双方对高铁沿线环境安全治理综合问题进行长效治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统筹协调全市铁路沿线环境治理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市铁路整治办)按照“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综合治理”职责,监督指导铁路部门、市级相关部门、区(市)县政府抓好高铁红线内外治理工作,积极协调解决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齐抓共管、合力推进治理工作。高铁沿线各区(市)县政府会同铁路部门,进一步完善“路地联合”工作机制,落实“双段长”责任制,扎实开展高铁沿线环境安全治理。

(二)明确实施主体。各区(市)县政府是高铁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高铁防护栅栏外的环境综合治理各项重点工作,铁路部门做好协作配合。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是高铁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负责高铁防护栅栏内和铁路单位用地范围内的环境综合治理,做好高铁安全生产工作,保障高铁运营安全,地方政府做好协作配合。路地双方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推动形成治理合力。

(三)加大执法力度。成都铁路监管局、路地公安机关,市、区(市)县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大对高铁沿线安全方面的行政执法力度,及时依法对影响高铁安全的行为进行处罚,切实维护高铁沿线环境安全和治安秩序。

(四)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建立“政府统筹、部门协作、铁路运输企业负责、行业监管、社会监督”的高铁安全管理机制,实现高铁安全管理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各区(市)县护路办积极探索护路队日常巡查市场化,重点区域实施视频系统监控。强化综合防灾减灾,加强预防管控和应急管理,统筹推进在建和运营高铁沿线环境安全治理。

(五)加大宣传力度。坚持路地联合,持续深化高铁沿线环境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市委宣传部统筹,市交通运输局牵头,铁路部门、市级相关部门(单位)配合,研究制定针对性的宣传方案,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高铁沿线环境安全宣传教育,提升沿线群众安全知识和爱路护路意识。各区(市)县要深入高铁沿线镇街、村(社区)、机关企业、车站等场所,大力宣传高铁法律法规,提高群众自觉维护高铁运行安全、沿线环境卫生等的意识。对危及高铁运输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媒体曝光力度,大力营造平安高铁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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