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发〔2017〕73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促进有色金属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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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促进有色金属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7〕7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促进有色金属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20日


西安市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促进有色金属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实施方案(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促进有色金属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7〕18号)精神,促进我市有色金属工业科学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优化产业结构和生产能力,提升自主创新,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和节能环保技术,完善产业链,发展智能化高精尖产品,扩大应用市场,形成规模生产体系集群,促进我市有色金属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


二、发展目标


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打造亿元级以上规模企业。依靠我市有色金属工业发展现有基础和资源,建设国内重要的有色金属深加工基地,在铝镁、镁锂、铝锂、钨钼、钛合金、多金属合金等领域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并实现产业化,扩大新型质量轻、体积小、强度大的合金材料的推广应用,加快培育年产值亿元以上企业13户,集中力量打造年产值10亿元以上企业5户,力争2020年有色金属工业产值达到220亿元。


三、重点任务


重点发展超轻、强度大、耐磨损、耐腐蚀、延展性好、应用面广(航空航天、国防、核电、建筑、机械电子、民用等)的新型有色金属材料和部件。


(一)强化企业创新能力。充分利用现有产业平台,创新“互联网+有色金属”模式,推进业态创新和模式创新;实施关键工艺流程数控化工程,推广高性能钛及钛合金板材轧制数字化控制成型技术;实施智能制造工程,争取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国家试点,推动生产方式向柔性、智能、精细转变,提高企业数字化、网络化、信息化水平;引导企业加大研发及技术改造投入,全面提升设计、工艺、装备和能效水平,提高产品性能稳定性和质量一致性;充分发挥我市科教研优势,加强产学研对接,在镁锂合金、铝镁合金、钛镁合金、钨钼合金、铝锂合金、稀贵金属及多金属合金等领域,加强技术研发创新,形成一批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产业联盟,在劳动强度和安全风险大、作业环境恶劣、加工精度高等制造环节,大力实施“机器换人”计划。(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质监局负责)


(二)扩大市场应用。围绕航空航天、汽车、轨道交通、电子等领域,鼓励有色金属行业与下游应用行业在设计、生产、使用、维护等方面加强协作;建立行业协会牵头、上下游企业参加、有关方面参与的协商合作机制,解决制约产品应用的工艺技术、产品质量、工程建设标准等瓶颈问题,拓展消费领域和空间。(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市商务局负责)


(三)发展精深加工。主要以生产高性能和新功能复合新材料、新部件、新装备为主,主要发展钛、钼、镁、铝、钨、锂、稀贵金属及多金属合金,建成钛合金产业结构体系,加强钼产业链的延伸,开发新型铝合金特色产品,研发应用高强超轻镁合金的民用产品,突破航空航天、汽车、轨道交通、电子等领域用高性能有色金属新材料生产瓶颈,实现市内深加工配套;鼓励再生有色金属回收利用新技术和新装备的示范应用,提高再生有色金属的使用比例。(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负责)


(四)调整产业结构,形成六类生产体系。根据我市有色金属工业区域特点,转变增长方式,以产业化建设为主,形成六类有色金属工业生产体系。(力争在2017—2019年底形成)


1.钛及钛合金生产体系。以西部材料、西安庄信、西部钛业、西安天力、西部超导、西安三角防务、西安欧中、西安赛特等企业为依托,重点实施大运用钛合金中厚板材产业化,航空航天用高温钛合金产业化,海洋工程用钛合金材料开发,层状金属复合材料技改,能源环保用高性能金属复合材料,先进发动机用高性能钛合金棒材、丝材、异型材,铌钛(NbTi)线材、铌三锡(Nb3Sn)超导线材,钛合金锻造件为主的特种新材料,航空航天、3D打印、生物医疗领域用钛合金、高温合金及其他金属球形粉末为主的新材料,医用钛及钛合金,钛镍形状记忆合金,生活用钛合金等项目;全面建成以结构钛合金为主体、功能钛合金、钛合金精深加工及锻件、钛合金装备及应用为分支的新型产业结构体系,力争2020年钛及钛合金生产体系产值达到108亿元。(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科技局,经开区、航空基地管委会,阎良区、未央区政府负责)


2.镍、镍钴及合金生产体系。以陕西华泽镍钴、西安向阳航天为依托,重点实施新能源电池,合金和耐蚀为主的镍、镍基耐蚀板卷,球形氢氧化镍,覆钴氢氧化镍,镍钴锰三元材料,富锂高锰材料、锰酸锂、钴酸锂、固体动力火箭技术为主的高性能镍基耐蚀复合材料,海洋用高酸性油气田耐蚀有色金属复合材料异种焊接件等项目;发展新能源、合金、耐蚀新材料,将新产品核心技术的研发作为重点,保持技术优势,将优势技术转化为市场竞争力,力争2020年镍、镍钴及合金生产体系产值达到50亿元。(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科技局,高新区、航天基地管委会负责)


3.稀贵金属及多金属合金生产体系。以西安诺博尔、西安西工大思强、西安菲尔特、西安优耐特、陕西五洲钒、陕西斯瑞为依托,重点实施核电站堆芯关键材料国产化,高效节能永磁电动机,高性能永磁新材料产品,汽车尾气净化用过滤材料产业化,高温烟气除尘用过滤器开发及产业化,精细化工废液综合处理高端装置开发及产业化,钒、氮化钒及钒的深加工材料,电力用铜铬合金触头材料,轨道交通大功率牵引电机用铜铬锆合金转子材料,真空熔铸铜铬合金材料扩产及铬锆铜合金材料产业化等项目;保持和提升稀贵金属及多金属靶材、容器设备、复合材、氮化钒、铜铬合金触头和铜铬锆合金转子材料等特种领域产品的技术含量和市场份额,用附加高技术的深加工产品占领高端市场,力争2020年稀贵金属及多金属合金生产体系产值达到29亿元。(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科技局,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雁塔区、灞桥区政府负责)


4.钼、钨钼及合金生产体系。以金堆城钼业、陕西华钼、西安瑞福莱、西安格美为依托,重点实施特种靶材,钼粉、钼烧结制品、钼板、异型钼制品,钼酸铵、高纯三氧化钼及钼金属制品,钨钼合金材料,液晶显示器及太阳能用钨钼靶材材料等项目;利用优质资源以精深加工为方向发展产业,根据市场需求适度发展钼炉料、钼化工、钨钼合金及特种靶材产业,力争2020年钼、钨钼及合金生产体系产值达到15亿元。(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科技局,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阎良区、蓝田县政府负责)


5.镁、镁锂及合金生产体系。以西安三角防务、西安海镁特镁业、西安嘉业航空、西安四方超轻为依托,重点实施镁合金锻造件为主的特种新材料,镁合金及镁阳极棒民用新材料,航空用轻质高强度镁锂合金及型架模具零部件等,镁锂民用高性能复合材料等项目;生产市场需要的镁、镁合金、镁锂深加工和新型超轻材料制品,提高产品附加值,力争2020年镁、镁锂及合金生产体系产值达到9亿元。(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科技局,高新区、经开区、航空基地管委会,阎良区政府负责)


6.铝、铝镁及合金生产体系。以西安西工大超晶、西安西飞铝材、西安嘉业航空为依托,重点实施大飞机板材,建筑铝型材,新兴的工业铝型材及金属板材为主的新材料,航空航天与船舶用高端新型铝合金、高铁用结构件及操控台门梯等项目;根据铝行业高端需求的方向,开发生产铝合金航空航天及民用板材、型材和压铸件,延伸产业链,力争2020年铝、铝镁及合金生产体系产值达到9亿元。(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科技局,经开区、航空基地管委会,阎良区政府负责)


(五)促进绿色工业及企业协作。推行环保清洁生产,开发和发展绿色材料,支持企业采用高效、低耗、低污染的工艺装备,强化行业质量控制,促进资源化利用上规模、技术上水平、产品上档次;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建立有色金属企业网络群,促进协作共赢;鼓励相关企业使用本地区有色金属工业企业自主创新产品,逐渐形成循环产业链条。(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负责)


(六)把握时机“走出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部署,鼓励我市企业依托先进技术和装备优势,参与全球矿业市场的合作与竞争;加大对外投资力度,采取控股、参股、收购、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参与国外矿山开发利用;支持建设有色金属产成品出口基地;加强相关国家法律和政策研究,有效规避和防范国外投资风险;积极推进扩大民用新材料的境外销售,使企业的民用产品“走出去”发展,既拓展发展空间,又把自主的产品、服务推向世界,化解产能平衡。(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外侨办、市工信委、市国资委、西安海关负责)


(七)严控电解铝行业新增产能。坚决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电解铝行业新增产能;确有必要的电解铝新(改、扩)建项目,要严格落实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方案,并在网上公示;利用社会监督等手段,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严厉查处违规新建电解铝项目;按有关规定对违规新增产能的责任单位和人员严肃问责。(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国资委、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八)加快产能过剩退出步伐。对有色金属企业的环境保护、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完善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控体系,对不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相关标准的企业,要立即限期整改;未达到整改要求的,要依法依规关停退出;同时在市政府或有关部门的网站上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国资委、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用电政策。继续实施差别电价政策;加快落实符合政策的有色金属企业全电量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通过协商确定价格;鼓励有条件的有色金属企业发展电冶联营。(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国网西安供电公司负责)


(二)降低企业成本。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48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的通知》(陕政发〔2016〕38号),严格执行天然气、铁路公路运输价格等政策,严格按照涉企收费清单收费,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负责)


(三)完善土地政策。保障有色金属工业重点项目用地需求,简化用地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产能退出后的划拨用地,可以依法转让或由政府收回,收回原划拨土地使用权后的土地出让收入,可按规定通过预算安排用于支付产能退出企业职工安置费用。产能退出后的工业用地,在符合城乡规划和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可用于转产发展第三产业,地方政府收取的土地出让收入,可按规定通过预算安排用于支付破产或改制国有企业职工安置。转产为生产性服务业等国家鼓励发展行业的,可在5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四)强化资金扶持。支持有色金属新材料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中央和省上的资金支持,申请加大市上对有色金属工业项目的资金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有色金属企业在绿色制造、智能制造、高端制造、品牌建设、公共服务平台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做好有色金属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清理规范相关收费基金;通过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统筹支持符合要求的科技创新工作;用技术改造、技术研发和技术引进,推动产业技术进步。(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国土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五)加强金融扶持。支持金融机构依法依规落实有扶有控的信贷政策,重点支持符合行业规范条件、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持续达标、有市场前景和经营效益的有色金属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拓宽融资渠道,同时研究制定有色金属新材料产品首次应用的风险保障机制和奖励机制。(市工信委、市金融办、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市发改委负责)


(六)加大收储力度。积极争取中、省收储项目,完善政府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的储备机制,探索开展有色金属企业商业储备试点,鼓励金融机构研究支持有色金属商业收储的产品。(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金融办负责)


(七)加强技术支持。为企业争取外国专家项目,既减少企业负担,又能为企业提供国际高端技术服务;抓好企业技术中心、行业技术中心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建设,不断提升企业创新能力。鼓励企业申报国家、省级重大装备首台(套)产品认定,组织实施市级以上重点技术创新项目;积极联系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发展新材料技术和新项目,为企业转型升级做好服务。(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负责)


(八)妥善安置职工。通过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和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或自主创业;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予以帮扶;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保障基本生活;不得实施资金保障不到位、方案不完善以及未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九)明确调控方向。推进有色金属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结合实际,合理规划布局,促进产业规范有序发展;鼓励兼并重组,培育优势企业,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集中布局、集约发展;支持产品质量好、市场竞争力强的骨干企业发展壮大,增强具有良好业绩和发展潜质的中小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市工信委负责)


五、重点企业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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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相关附件: 市政办发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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