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2〕148号《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2-25 02:37:18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2〕1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6号)和《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180号)的要求,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规范性、合法性和实用性,加快全市统一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系统建设,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开展政府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详细目录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市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市级公共企事业单位,根据统一要求并结合自身职能,编制完善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详细目录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详细目录,形成全市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如期保质完成目录编制任务。教育、医疗卫生、公共交通、供水、供气、银行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由其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垂直管理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组织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详细目录编制工作。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详细目录编制工作,参照市有关标准编制。


  (二)注重保密审查。各级行政机关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在结合本单位业务职能进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的同时,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三)及时更新发布。各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要按照新编制的目录和规范标准,上传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管理平台;对发生变更的目录和信息,应同时在本单位网站上更新。


  (四)强化业务指导。市政府办公室将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把目录编制工作与系统平台建设结合起来,把市级机关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与县(市)、区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结合起来,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发展。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加强工作衔接,开展业务交流,确保内容保障和系统传输顺利开展。


  (五)开展绩效评估。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详细目录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详细目录的编制完善与更新发布,将纳入市级机关目标责任制日常考核,各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考核,并定期对各单位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公示。


  三、工作步骤


  (一)自拟自编阶段(2012年8月10日至2012年8月20日)。各单位根据法律、法规界定信息公开的范围,按照新的范式、标准,认真研究编制本单位信息公开详细目录。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格式参照附件2,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格式参照附件3,具有管理公共事务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格式参照附件4,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业单位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格式参照附件5。市级部门和单位要于8月20日前,以传真(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邮箱两种形式,上报结合单位职能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详细目录(可在附件3的6个栏目的基础上增加栏目),以及“政策文件”的类别(附件3的第二项);相关主管部门要同时以两种形式报送教育、医疗卫生、公共交通、供水、供气、银行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目录。


  (二)统一编制和培训阶段(8月20日至10月15日)。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各单位编制的信息公开详细目录进行核对,并组织统一开发软件和培训。


  (三)内容保障阶段(2012年10月15日至11月15日)。各单位根据修订后形成的信息公开详细目录,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后台填报相应信息并上传。同时,将以往形成的信息按照新的规范修改发布到位。


  各县(市)、区政府要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8月14日前将本地区、本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和具体工作人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按附件6的格式要求通过电子邮箱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联系人:姜荣芳、薛明;电话:85099125、85215125;传真:85099200;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参加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的单位名单


  2.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责任单位及有关标准


  3.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详细目录


  4.市环境监测中心政府信息公开详细目录


  5.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信息公开详细目录


  6.南通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登记表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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