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发〔2011〕43号《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本市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1-16 11:22:57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本市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1〕4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宁政发〔2011〕17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本市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确定为:严格控制商品住房价格上涨,2011年度全市新建住房价格涨幅明显低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低于2010年度全市新建住房价格涨幅。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认真落实有关调控措施,确保完成上述目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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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南京市, 南京市人民政府, 宁政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