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规〔2016〕9号《厦门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在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对日照分析及三维建模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1-12 04:43:55

《厦门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在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对日照分析及三维建模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的通知》



厦规〔2016〕9号





各相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优化、完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推进简政放权,提升审批效能。根据厦多规办[2015]1号《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多规合一”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对我市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流程进行改革,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简化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手续。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对日照分析实行分类管理,制订需要提交“日照分析报告”的负面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明确应编制日照分析报告的区域,范围和项目类型。对不涉及居民、文教卫生类的工业、公建项目,免予编制日照分析报告,实行申请人承诺负责制。负面清单内容详见附件一《建设项目需提交日照分析报告的负面清单》


二、对三维建模实行分类管理,制订需提交“三维建模电子文件”的负面清单并向社会公布。需进行景观艺术评审的项目,在办理工程规划许可时需提交三维建模材料;免予进行景观艺术评审的项目,其三维建模不再作为工程规划许可事项办理的前置条件,在办理工程规划许可时免予提交三维建模材料,改为申请人承诺负责制,在申报“单体放样验线阶段”之前提交我委作为归档资料即可。负面清单内容详见附件二《建设项目需提交三维模型电子文件的负面清单》。


附件:


1.《建设项目需提交日照分析报告的负面清单》


2.《建设项目需提交三维模型电子文件的负面清单》


厦门市规划委员会


2016年1月13日



厦门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1月13日印发



附件下载:



厦规〔2016〕9号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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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厦门市, 厦门市人民政府, 厦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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