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办发〔2018〕61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07-08 04:55:03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8〕61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大连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方案》业经大连市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5月23日

 

大连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中共大连市委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大连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辽宁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工作要求,借鉴其他历史文化名城的先进建设和管理经验,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化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及相关要求部署,探索大连城市成长坐标,保护城市历史格局、传统空间结构和人文环境特色,延续大连中西合璧的特色城市肌理与建筑文脉;以提高城市文化软实力和创新力为核心,以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契机,加大文化遗产的挖掘与保护力度,积极构建科学有效的文化传承和保护体系,进一步提升大连城市文化底蕴,发掘传统文化潜力,培育地方文化特色,塑造大连城市良好形象。

(二)工作目标。按照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有关标准规范,收集整理相关图文资料,建立健全法规、技术管理规定,编制完善相关规划体系,重点保护历史文化名城格局和风貌、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文物保护单位等,进一步强化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合理利用,充分体现以大连地域文化特征为基础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更好地延续大连传统文化和历史风貌,力争在2020年通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考核验收。

(三)基本原则。

1.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管理提升、传承发展。

2.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3.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与完整性相协调、依法管理与科学保护相推动、历史文化名城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促进。

二、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由市长担任组长的大连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负责统筹部署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负责我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的具体工作落实及督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每月组织召开工作调度会、阶段性总结会,根据工作进展需要组织召开临时会议,协调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将相关问题呈报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三、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

(一)主要任务。

1.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组织申报工作;

2.大连城市沿革、历史文化、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历史街区、工业遗产、古树名木等历史资料和图文资料的收集整理;

3.历史文化名城申报材料的组织编写与申报影音文件、幻灯片等材料制作;

4.申报工作的社会动员、公众参与、舆论引导;

5.《大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与报批;

6.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审批与建设;

7.聘请国内相关知名专家学者、机构组成专家顾问团队,参与申报材料的审查、评估及相关保护规划的评审;

8.各牵头部门制定实施方案,提出资金需求和使用计划,落实资金保障。

(二)责任分工。

1.市委宣传部:负责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进行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发动,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负责申报过程中的舆情引导;负责大连市历史文化名人评选活动。

2.市委政研室:负责申报工作的政策分析;收集有价值的信息资料;组织、协调、指导各方面的调研力量,搞好调查研究;负责申报材料的审修。

3.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公室):负责提供中共大连市地方组织的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历史人物的历史资料(1949年以前的),以及大连相关历史地情资料。

4.市档案局:负责提供申报工作所需的城市发展建设历史档案资料。

5.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涉及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历史街区保护的建设项目,落实相关投资计划。

6.市经信委:配合区政府做好市区范围内工业遗产的普查工作,提供全市工业遗产的分布、年代、用途、历史沿革、现状情况等详细资料(图片、文字),并配合制定相关保护利用规划。

7.市民政局:负责提供行政区划演变资料以及市区老地名、旧街巷相关历史资料。

8.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投资计划负责相关经费保障工作。相关经费由立项审批部门批复的实施方案具体确定,主要包括: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及历史街区、工业遗产等修复保护建设立项审批及资金保障工作。

9.市建委:负责市本级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建设交通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0.市国土房屋局:负责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历史街区等修缮保护中所涉及的权属、使用、土地管理相关工作;负责重点保护建筑管理文件的完善,并纳入申报材料。

11.市规划局:牵头负责组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负责申报资料的汇总与申报相关文件的组织编写工作;负责《大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与报批;指导其他相关历史保护单项规划的编制;负责指导市内四区历史建筑、历史街区的普查登记和挂牌工作;负责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历史街区等的保护修缮中涉及城乡规划的相关工作;负责形成历史保护规划管理长效机制。

12.市城建局:负责大连老城内路街整治、传统历史文化街区道路设施恢复建设;负责市区范围内古树名木的普查工作,完善古树名木挂牌工作,按照相关法规落实保护工作。

13.市文广局:配合提供大连概况(文化部门)、名人轶事、民俗文化等的相关资料;负责全市文物古迹的普查登记工作;就现存的文物古迹提出相应的管理、保护与利用要求;对大连文保单位的修缮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配合市规划局完成申报相关文件的组织编写工作;指导区政府做好与申报工作相关且必要的文物保护规划;配合市规划局完成相关规划的编制。

14.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配合市规划局、市文广局做好申报材料的组织收集整理工作;负责区本级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负责本辖区内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工业遗产的甄选、认定、普查登记工作,相关经费列入2018年度本级财政预算;配合市城建局做好市区范围内古树名木的普查工作,负责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负责历史建筑挂牌与后续的保护、修缮和维护管理工作;发动基层组织做好历史文化名城相关知识的普及宣传工作。

四、总体工作计划

总体工作计划分为申报立项、实施验收和批复报备3个阶段,共包括若干管控分节点,总周期为3年(2018年1月-2020年12月)。

(一)申报立项阶段(2018年1月-2018年12月)。

1.筹划准备(2018年1月-2018年5月)。

(1)成立申报工作领导小组,筹备并召开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全市动员大会,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和分工。

(2)按职责和分工,各责任部门分别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动员大会后10个工作日内报市申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形成整体工作实施推进计划。

(3)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及国家文物局沟通前期准备工作。

(4)聘请国内相关知名专家学者、机构组成专家顾问团队。

(5)联系近年来申报成功的城市,考察学习先进申报经验。

2.正式申报(2018年6月-2018年12月)。

(1)启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

(2)根据计划开展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历史街区及工业遗产等的普查工作,完成申报准备材料的收集、整理,邀请专家进行评估。

(3)向省政府上报《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提请以省政府名义向国务院申报。

(4)领导小组与省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及时沟通反馈申报相关情况。

(二)实施验收阶段(2019年1月-2020年12月)。

1.组织实施(2019年1月-2019年12月)

以《大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为主线,对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要求,同步推进落实实施方案,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文保单位等保护修缮及利用的落地实施工作,统一设定管理时间节点框架,按时完成阶段性任务,确保整体工作有序完成。

原则上以半年为周期划分3个工作阶段,定期召开阶段性总结会议,由牵头部门汇报阶段性工作成果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由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化解工作分工不细、计划不协调等矛盾,实施工作全面督导。

2.评估自检(2020年1月-2020年6月)。

(1)各责任部门根据迎检工作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评估。

(2)领导小组积极主动衔接申报工作,及时改进不足之处。

(3)全力做好考核验收的服务配合工作。

3.审查验收(2020年7月-2020年12月)

(1)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文物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成果进行审查,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领导小组积极配合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保护规划的编制成果及相关材料。

(2)省政府提请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成果进行审查,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保护规划编制成果。

(三)批复报备阶段。

1.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经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和文物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后,由省政府批复。

2.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经依法批准后30日内,市政府将批准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及相关材料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工作要求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和总体工作计划安排,列出本地区、本部门工作计划,报送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领导小组办公室调度下,逐项推进落实。

 

附件:jackpotjoy大连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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