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复〔2020〕85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连云港市列为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0-10-21 01:54:06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连云港市列为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








苏政复〔2020〕85号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报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连政发〔2019〕11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连云港市列为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连云港市历史悠久,城市格局与空间形态独特,各类历史文化遗存丰富多样,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

二、你市要根据本批复精神,严格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的要求,明确保护的原则和重点,加强各类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与传承,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关系,深入研究发掘历史文化遗产的内涵和价值,持续做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

三、你市要认真编制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要求,并将主要内容纳入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要合理划定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制定相关保护措施并严格实施。要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指导下,编制好重要保护地段的规划。

四、你市要重视保护城市传统格局,注重历史城区环境整治,做好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的保护工作,规范历史建筑的修缮及保护利用,不得进行任何与名城环境及风貌不相协调的建设活动。

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文物局要加强对连云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和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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