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办〔2020〕69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长江流域青海段禁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10-13 20:11:20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长江流域青海段禁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青政办〔2020〕69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如期完成长江流域青海段禁捕工作任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1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决定成立省长江流域青海段禁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如下:

组长: 信长星    省长

副组长: 张黄元    省政府秘书长

成员: 

马  锐    省政府副秘书长

孟  海    海西州州长

才让太    玉树州州长

白加扎西  果洛州州长

杨  光    省支援合作办专职副主任、一级巡视员

王  强    省公安厅副厅长

孙青海    省司法厅副厅长

张善明    省财政厅副厅长

彭维宇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王海平    省水利厅副厅长

王玉虎    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杨  林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王恩光    省林草局副局长

马  骥    省市场监管局局长

魏富财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孙立军    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副局长

范培友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禁捕退捕决策部署和《青海省长江禁捕管理工作方案》任务要求;研究长江流域青海段禁捕各项工作,统筹协调推进长江禁捕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禁捕政策宣传、执法巡查、增殖放流、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督促和检查沿江各州县禁捕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农村厅,王玉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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