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人社办函〔2020〕69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留学人员来豫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5-15 01:47:33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留学人员来豫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豫人社办函〔2020〕69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关于实施留学人员来豫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的意见》(豫人社留学〔2013〕7号)精神,现将2021年度留学人员来豫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留学人员创业园申报留学人员来豫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留学人员创业园领导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行之有效;

2.服务功能完善,措施得力,有专门人员为留学人员创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3. 入园留学人员企业达到10家以上;

4. 上一年度受到市级政府以上表彰的可优先考虑。

(二)留学人员企业申报留学人员来豫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应为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应获得硕士以上学位,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的项目;

3.项目负责人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或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4.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4年;

5.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30%以上;

6.已入选国家、本省人才计划和国家创业启动支持计划资助的人才不纳入资助范围,本计划往年入选人员不得再次申报。

二、申报遴选

(一)各地、部门和单位收到通知后,在各自范围内组织开展申报工作,本计划主要对留学人员创业园内的创业企业进行资助。

(二)留学人员创业园提交创业园发展情况报告,并附在园企业情况表。留学人员企业填写《留学人员来豫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经所在区管委会(园区)审核上报。

(三)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填写申报材料后,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推荐1-2名(郑州市可推荐3-4名)人选报省留学人员与专家服务中心。

(四)按照遴选评审结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发通知,公布入选2021年“留学人员来豫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的项目。

三、相关要求

(一)请于2020年5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省留学人员与专家服务中心,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来函请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并提供申报人创办企业的账户信息(包括户名、账号、开户行名称、开户行联行号)。

(二)《留学人员来豫创业支持计划申请表》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留学回国专栏”下载,表格和附件按要求填写,装订成册。申报材料一式1份,并提交电子版。

(三)留学人员及企业相关证明材料由市人社局相关部门审核盖章。

(四)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对申报人条件、申报材料认真做好审核把关工作,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外引才安全防范工作要求,做好背景调查,确保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并在申报函中明确注明,并请申报人提供相关承诺书。

联系地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通航路交叉口中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1608室

联系人:王付江 陈羽

电话:0371-61612608 61612609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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