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政办发〔2004〕15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压缩文件发放范围和数量规范简报资料及刊物呈送意见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5-10 20:57:45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压缩文件发放范围和数量规范简报资料及刊物呈送意见的通知







吉政办发〔2004〕15号






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文件发放范围和数量规范简报资料及刊物呈送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三月十一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文件发放范围和数量规范简报资料及刊物呈送的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洪省长关于办公厅工作要在创新、规范、主动、有效方面下功夫的批示精神,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促进电子政务的发展,本着积极稳妥,稳步推进的原则,在不影响省政府领导和各部门、基层政府及时掌握和贯彻省政府文件精神的前提下,对省政府及办公厅文件的发放范围和数量进行必要的压缩,进一步规范简报、资料及刊物的呈送工作。具体意见如下:

一、压缩省政府及办公厅文件发放范围

省政府决定,从2004年起《吉林政报》向全省党政机关、各级政府部门和中省直单位、各大企业公司免费赠阅。《吉林政报》行使省政府公报职能,是省政府行政规章标准文本,同时省政府网站已将省政府所有非密文件全部上网。根据这一实际情况,为减轻领导和有关部门阅读纸质文件的负担,我们拟对省政府及办公厅普发性纸质文件的发放范围作进一步压缩。即普发性纸质文件在保持主送范围和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军区、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不变的情况下,其他抄送单位和部门采取与文件内容有关的发给,无关的不发的方法办理(其发放范围由文件起草部门和办公厅承办处室共同确定),未抄送的单位和部门可通过《吉林政报》和省政府网站查阅。

二、压缩省政府及办公厅文件发放数量

按照政府部门要逐步实现无纸化办公的要求和办公厅电子政务进展的实际情况,逐步由公文电子传输和同时印发纸质文件的双轨制,向主要采取电子传输过渡,进一步减少纸质文件的发放数量。一是根据省政府领导计算机办公业务网公文快速查询系统的建立和省政府领导使用该系统的情况,可逐步减少发给省政府及办公厅领导纸质文件的数量,除省长和秘书长纸质文件全部分发外,其他领导按内容分发。如领导需要查询其他文件,可通过查询系统快速查询,这样可以大大减少领导同志纸质文件的阅文量。二是根据办公厅办公业务网逐步完善和使用的普及程度,办公厅内设处室(单位)不再发纸质文件(密级件除外)。所有非密文件及时上传到办公业务网后,工作人员学习、了解和掌握文件精神均可在办公业务网上查询或下载。

三、规范简报资料及刊物的呈送

为解决呈送领导的简报、资料及报刊过多的问题,充分发挥办公厅信息资料库的作用,切实减轻省政府及办公厅领导的阅文负担,今后国家各部委、各省市发来的和各地各部门报送省政府及办公厅的简报、资料及刊物,除与分管领导对口部门上报的简报和自费订阅的刊物经与领导核对后继续由文电处直接呈送外,其他简报、资料及刊物文电处接收后转送信息处,由信息处筛选或摘编后呈送省政府及办公厅领导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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