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注协〔2020〕29号《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发放防疫物资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5-08 23:51:41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发放防疫物资的通知









津注协〔2020〕29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按照《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的相关规定,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于2020年4月21-22日召开了四届三次理事会。审议并表决通过相关决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保障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广大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和复工安全,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在前期已经免收我市2020年度本级会费的基础上,将再向我市范围内的会计师事务所(含外省市分所)免费发放防疫物资(医用防护口罩和防护手套)。发放的防疫物资将由市注协通过正规渠道统一购买。

一、防疫物资的发放范围

在我市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并在我市注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

二、防疫物资的发放数量


(一)医用口罩

按照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实际人数(以截止到本通知的前一日为准)每人10支的数量计算,并在此总数的基础上,每个事务所再增加50%的发放额(即按照每个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师实际人数*10*1.5计算)。

(二)防护手套

按照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实际人数(以截止到本通知的前一日为准)每人5副的数量计算,并在此总数的基础上,每个事务所再增加50%的发放额(即按照每个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师实际人数*5*1.5计算)。

三、防疫物资的发放地点和时间安排

(一)发放地点:河西区广东路67号(市注协),会计之家1楼(109房间)报名大厅

(二)发放日期:2020年5月9—15日(节假日除外)

(三)发放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单位领取人员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应遵守会计之家防疫规定和工作秩序,如遇领取人员较多的情况,请避免聚集并自觉保持领取距离。

(二)各单位领取人员应听从市注协工作人员安排,按照规定的领取数量签署本人姓名方可领取。由于防疫物资属于卫生防护用品,务请当场确认防疫物资的数量及质量,过后发现问题将不予更换、补充等。

(三)请领取人员视本单位注师人数,配备相应运输工具和包装用品,按照规定的期限和时间及时领取,逾期领取市注协将无法保证相关服务。

联系电话:2328.7883  2328.7885  2328.7886  2339.9408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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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津注协,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防疫, 物资,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