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政发〔2018〕7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社会救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浏览量:          时间:2020-03-12 08:04:04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社会救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云政发〔2018〕73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近年来,全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社会救助法治化、规范化、精准化建设,全省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更加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更加公开透明,社会救助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社会救助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在保障改善民生和脱贫攻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涌现出一批乐于奉献、爱岗敬业、业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促进全省社会救助事业创新发展,省人民政府决定对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等88个社会救助先进集体和殷苹等197名社会救助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扶危济困,救急救难,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美德和宝贵精神财富,是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不断取得新成绩,继续作出新贡献。希望各地各部门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牢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倡导良好社会风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关心、支持、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努力推动全省社会救助事业实现新的更大发展。



附件:全省社会救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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