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基〔2020〕41号《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河南省2019-2020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变动部分)目录〉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2-21 19:58:34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河南省2019-2020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变动部分)目录〉的通知》








教基〔2020〕41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新闻出版局: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广出发〔2015〕45号)《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新闻出版局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办法的通知》(教基二〔2012〕508号)和《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新闻出版局关于河南省2019-2020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基〔2019〕608号)要求,河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对九年级统编“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三科下册、小学三至六年级统编语文下册配套教辅材料和小学三年级科学下册(部分版本为上、下册)配套教辅材料进行了评议(审),经研究,现将《河南省2019-2020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变动部分)目录》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2019-2020学年我省中小学教辅材料(除九年级统编三科下册、小学三至六年级统编语文下册配套教辅材料和小学三年级科学下册配套教辅材料外)使用保持基本稳定。除起始年级外,其他年级沿续上一学年选用的配套教辅材料版本。

二、九年级统编三科下册、小学三至六年级统编语文下册配套教辅材料和小学三年级科学下册配套教辅材料统一使用《河南省2019-2020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变动部分)目录》中推荐的品种。

三、各地要严格按照各学段一个学科每个版本推荐1套教辅材料的要求,向本地中小学校推荐目录内的教辅材料供学生选用,确保满足学生需求。除此之外,不得向中小学校推荐任何其他教辅材料。

四、规范教辅材料的发行、监督和管理工作。教辅材料发行、使用等环节涉及多个部门,各地要严格贯彻落实我省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组织做好教辅材料的发行工作,加大对发行使用的全过程监督和管理,及时解决学校使用教辅材料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地各学校不得通过不具备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资质的单位订购教辅材料,杜绝盗版教辅材料流入校园,确保教辅评议政策在全省各地严格执行。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使用情况已列入省政府“双随机一公开”事项,自2020年起,按照每年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中小学校总数的5%抽查,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各地2019-2020学年春季教辅材料选用结果请于本通知下发后10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联 系 人:河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杨红星

联系电话:0371-69691083(传真) 6969188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河南省2019-2020学年中小学教 辅材料(变动部分)目录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新闻出版局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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