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环函〔2019〕36号《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在南阳市溧河和淮河2条河流新增考核断面和生态补偿断面的函》

浏览量:          时间:2019-04-01 02:56:45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在南阳市溧河和淮河2条河流新增考核断面和生态补偿断面的函





豫环函〔2019〕36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18年以来,你市新野县溧河和桐柏县淮河水质长期超标,为此,我厅曾多次致函你市,省污染防治攻坚办也于2018年12月26日约谈新野县政府,但至今2条河流的水质仍没有明显改善。

为督促解决你市新野县溧河和桐柏县淮河的水质污染问题,我厅决定把你市的新野溧河桥和桐柏淮河桥2个断面作为省地表水责任目标考核断面,从2019年2月起实施考核,并按月进行生态补偿。鉴于今年新野溧河桥断面下游白河翟湾断面的目标值为Ⅳ类、桐柏下游淮河干流的目标值为Ⅲ类,因此,确定今年新野溧河桥和桐柏淮河桥2个断面目标值分别为Ⅳ类和Ⅲ类。同时,请你市组织有关部门按照《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19年河南省环境监测任务的通知》(豫环文〔2019〕6号)的要求,从2019年2月起开展监测工作。

请你市切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全面改善辖区内所有河流水质,确保完成省定目标任务。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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