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办〔2018〕132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引调水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1-22 11:25:30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引调水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青政办〔2018〕132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切实加强我省“引黄济宁”等重大引调水工程的组织领导,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省引调水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及主要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严金海省委常委、副省长


副组长:马锐省政府副秘书长


张世丰省水利厅厅长


宋常青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


成员:张立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张善明省财政厅副厅长


徐卫东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


黄小赠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尚少岩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李积胜省交通运输厅总工程师


石建平省水利厅副厅长


都茂庭省农牧厅副厅长


杜海民省林业厅副厅长


牛军省文物局局长


谢小平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陈红兵西宁市副市长


李青川海东市副市长


才让海南州副州长


杨有智海西州副州长


何勃玉树州副州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张世丰同志兼任主任,石建平同志兼任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研究引调水工程建设方案、运行机制、移民安置、年度投资计划等重大事项。


2.协调国家相关部委对引调水工程立项、前期工作成果审查审批等事宜。


3.研究解决引调水工程立项建设中的重大困难和问题。


4.督促省有关单位及市(州)积极推进引调水工程前期工作,完善相关程序,支持项目建设,筹措配套资金。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2.研究制订引调水工程推进前期工作方案,报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参与引调水工程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筹备、会议纪要、督办落实等相关工作;与有关市(州)政府及省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引调水工程立项、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3.研究提出引调水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组建方案,报请领导小组审定和上级部门批准;研究提出工程建设和运行模式,报请批准后付诸实施。


4.负责监督控制引调水工程投资总量、监督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并指导引调水工程项目建设年度投资计划的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计划、资金和工程建设进度的相互协调、综合平衡。


5.负责引调水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引调水工程建设中的重大技术问题。研究制订引调水工程运行管理方案。


6.负责协调引调水工程项目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指导引调水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组织协调引调水工程阶段性验收工作;负责引调水工程建设档案管理,信息收集、整理、发布及宣传工作。


7.承办省引调水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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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青海省, 青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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