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字〔2013〕38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工业企业对标行动2012年度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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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工业企业对标行动2012年度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





办字〔2013〕38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工业企业对标行动2012年度


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2012年,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开展对标行动的决策部署,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推动对标行动持续深入开展,根据《河北省工业企业对标行动2012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冀对标〔2013〕1号)规定,省考核组对各设区市2012年度对标工作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为:石家庄、廊坊、唐山、张家口、秦皇岛、邯郸市为优秀等次;承德、衡水、保定、邢台、沧州市为完成等次。经省政府同意,授予石家庄、廊坊、唐山、张家口、秦皇岛、邯郸市“2012年度河北省对标行动工作优秀单位”。考核结果将作为确定各设区市政府及有关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2013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也是加快推进“工业强省”战略的重要一年。各设区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工业企业对标行动,持续完善各项对标工作机制,强化服务意识,拓展对标平台,创造良好环境,积极引导企业更加深入有效地开展对标行动,进一步加快我省工业转型升级,为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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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河北省, 冀政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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