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字〔2021〕19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威海港口岸2个泊位和龙眼港口岸1个泊位对外启用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1-11-13 20:15:51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威海港口岸2个泊位和龙眼港口岸1个泊位对外启用的批复






鲁政字〔2021〕190号







威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威海港口岸和龙眼港口岸3个码头泊位对外启用的请示》(威政请字〔2021〕20号)收悉。经省政府有关部门和中央驻鲁口岸检查检验单位验收,威海港口岸威海港威海湾港区新港作业区友联修船(山东)有限公司#5舾装码头1、2号泊位和龙眼港口岸龙眼湾港区东港池1号舾装泊位符合对外启用条件,批准其对外启用。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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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鲁政字, 山东省, 同意, 威海港, 龙眼港, 口岸, 泊位, 对外, 启用, 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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