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字〔2021〕149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芽庄湖保护规划和马踏湖保护规划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1-09-09 23:37:44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芽庄湖保护规划和马踏湖保护规划的批复





鲁政字〔2021〕149号






省水利厅:

你厅《关于呈请审批省级重要湖泊保护规划的请示》(鲁水呈字〔2021〕3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芽庄湖保护规划》和《马踏湖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由你厅负责印发并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维护湖泊健康生命,保障公益性功能不衰减,开发利用得到合理控制。通过湖泊保护范围勘界定桩、湖堤加固、湖内清障、退田还湖、配套建筑物等治理措施,保障防洪安全;实施湿地生态系统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与修复、健全管理服务等措施,保护生态安全;推进流域内工业布局合理化、控制入湖污染物排放、实施流域内工业及生活点源污染、内源及面源污染治理等措施,确保水功能区划达标;实施湖泊保护监测,完善湖泊管理机制等,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

三、《规划》是开展湖泊保护工作的重要依据。涉湖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湖泊保护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协调解决湖泊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抓好规划实施工作,做好相关专题规划的衔接,强化对资金项目的支持,制定有利于湖泊保护的政策和保障措施,不断加强湖泊管理保护。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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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鲁政字, 山东省, 保护, 规划, 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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