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字〔2021〕146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改扩建段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1-08-19 18:59:03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改扩建段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鲁政字〔2021〕146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改扩建段设站收费的请示》(鲁交财〔2021〕3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改扩建段设置收费站14处,名称分别为:满庄、宁阳东、曲阜北、曲阜、邹城北、邹城、峄山、滕州、滕州南、枣庄北、枣庄、枣庄南、微山湖、峄城。收费期限25年。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公布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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