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医保办字〔2021〕75号《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修改完善〈全区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8-16 22:05:32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修改完善〈全区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内医保办字〔2021〕75号






各盟市医疗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和信息化工作相关要求,现将《全区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修改完善,印发你们,请各盟市遵照执行。




附件:全区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8日









附件:全区医疗保障经 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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