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农字〔2020〕4号《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养老保障指导意见及江西省重点水域退捕渔民转产就业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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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养老保障指导意见及江西省重点水域退捕渔民转产就业指导意见的通知






赣农字〔2020〕4号







各有关市、县(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财政金融局、党群工作部: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全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9〕75号)精神,规范指导落实退捕渔民养老保障和转产就业政策,我们制定了《江西省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养老保障指导意见》及《江西省重点水域退捕渔民转产就业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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