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职改办字〔2019〕29号《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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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冀职改办字〔2019〕29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职改办,省直各有关部门职改办:

为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拓展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空间,激发高技能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试行)》(冀人社规〔2019〕3号)精神,现就开展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评审范围和评审系列、层级

(一)评审范围。我省在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在职在岗的高技能人才。

(二)评审系列、专业。工程系列建筑、机电、电子、水利水电、交通运输、煤炭(矿山)、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石油化工、冶金、地质勘查、林业、国土、农业、水产、纺织、轻工、测绘地理信息、粮食、建材等专业。

(三)评审层级。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

二、优化申报评审标准条件

(一)高技能人才申报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适用我省工程系列相应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应坚持高技能人才和工程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标准条件大体平衡、适当向高技能人才倾斜的原则,适当降低高技能人才职称申报门槛。

(二)高技能人才申报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应坚持干什么评什么,坚持重品德、重能力、重业绩的评价导向,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的倾向。充分考虑技能人才职业特点,坚持把职业道德放在首位,以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评定为重点,注重高技能人才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难题、完成工作任务、参与技术改造革新、传技带徒等方面的能力和贡献,把技能技艺、工作业绩、生产效率、产品质量、技术和专利发明、科研成果、技能竞赛成绩等作为评价条件,淡化科研方面要求,不得将论文论著、科研业绩作为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

(三)高技能人才申报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积极投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

2.在现工作岗位上近几年(申报要求的最低年限)连续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3.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职称;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工程师职称;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4.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三、严格控制推荐评审指标

高技能人才申报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高技能人才数量,由省人社厅核定并下达推荐指标,各市、雄安新区管委会、省直各有关部门严格按分配指标组织申报推荐。推荐指标分配表见附件。

四、畅通职称申报评审渠道

高技能人才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推荐和评审管理程序、时间安排同步进行。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应按要求组卷并提交,由所在单位推荐后逐级上报。各地、各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后,符合条件的,送交相应专业评委会参加职称评审。高级工程师职称由省直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应专业评审委员会评审;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称按照管理权限由各地、省直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各专业评审委员会评审;具有职称自主评审权的企业,组织本单位高技能人才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审。

五、创新职称申报评审机制

全省各级、各专业评审委员会要吸纳优秀的高技能专家进入评审委员会,应科学制定符合高技能人才特点的量化赋分标准和答辩题目,要对高技能人才参评专业技术职称单独执行评审标准、单独设立评审组、单独设定评审淘汰比例。对长期坚守生产一线且在工程技术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具有高超技艺技能和一流业绩水平、为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实施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可以“一步到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并且不占用申报推荐指标。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高技能人才、“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河北省突出贡献技师、国家级和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省政府认定的高技能领军人才,以及世界技能大赛金牌选手,可通过“绿色通道”晋升高级工程师。获得河北省技术能手称号的工程领域高技能人才以及世界技能大赛银牌、铜牌和优胜奖选手可通过“绿色通道”晋升工程师。

六、建立高技能人才职称激励机制

机关事业单位工程领域高技能人才在取得专业技术职称后,可保持原有聘任渠道不变,也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专业技术职务。鼓励企业对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高技能人才在学习进修、岗位聘用、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相应层级工程技术人员同等对待。

七、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是实现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和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促进两类人才融合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对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指导,精心组织,不断探索完善高技能人才职称申报评审操作规范。要严格把握申报评审条件,严格控制评审范围,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制度。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管理规定,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程序,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舆论宣传工作,确保顺利推进。







 

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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