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会协〔2021〕33号《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12-27 03:52:42

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






晋会协〔2021〕33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加强注册会计师监督管理,切实规范审计服务市场秩序,净化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环境,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财会〔2021〕12号)文件要求,我会决定开展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注册会计师将资格挂靠在会计师事务所但并未实际执业,以及注册会计师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等行为。

二、工作安排

(一)检查内容。省注协依据财政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注册会计师参保信息,结合社会保险缴纳、劳动合同签订、人事档案存放、业务报告出具等进行实地检查。省注协可以根据需要要求相关注册会计师补充相关证明材料。

(二)检查时间。2021年7月15日至2021年8月31日。

(三)处理处罚。省注协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规定,对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的注册会计师依法注销注册,并将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告。

如果发现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申请材料取得注册会计师注册的,由省注协撤销注册,并移交山西省财政厅对注册申请人、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进行处理处罚。

三、工作要求


各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注册会计师要充分认识此次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思想认识,主动配合,积极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监督举报电话:0351-4061569






 

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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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晋会协, 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注册会计师, 挂名, 执业, 行为, 整治,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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