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函〔2021〕51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北四环线高速公路设置收费站有关问题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1-07-24 02:38:20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北四环线高速公路设置收费站有关问题的批复






鄂政函〔2021〕51号






武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在我市北四环线、东四环线高速公路和青山长江大桥设置收费站的请示》(武汉政文〔2020〕8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对通行武汉市北四环线高速公路的机动车辆收取通行费。武汉市北四环线高速公路起于武汉市黄陂区武湖农场,与四环线青山长江公路大桥北岸接线对接,跨武英高速、岱黄高速、机场二通道,止于武汉市东西湖区十一支沟与东西湖大道(G107)交叉处,与四环线吴家山至沌口段对接,路线全长47.313公里。

二、武汉市北四环线高速公路设立匝道收费站3个,站名从东至西依次为:武湖、横店、墨家湖,并入全国高速公路路网管理,实行联网收费。

三、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我省有关规定,武汉市北四环线高速公路车型分类收费标准按1类客车0.64元/车公里,1类货车0.5元/车公里档执行。收费期为30年,自通车之日起计算。工程竣工验收和财务决算报告后一个会计年度内进行成本监审并核定正式收费标准。

四、根据有关规定,对通行武汉市北四环线高速公路的军队、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按国家规定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车辆,国家规定的重大节假日免交通行费的小型客车,以及经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五、武汉市北四环线高速公路属经营性高速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经营性收费,按国家有关规定使用税务票据,照章纳税。

六、收取车辆通行费必须按规定设置收费公告栏,公布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标准和监督电话等内容。

七、在开通收费前,武汉市政府应制定完善墨家湖互通收费管理方案,妥善解决北四环线与机场二通道收费运营问题,确保收费秩序平稳有序。

专此批复。





附件:

1.武汉市北四环线高速公路收费里程表

2.武汉市北四环线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客车收费标准

3.武汉市北四环线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货车收费标准




 

湖北省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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