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字〔2021〕6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南凤凰黄河公路大桥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1-04-23 23:10:30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南凤凰黄河公路大桥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鲁政字〔2021〕67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报送的《关于济南凤凰黄河公路大桥设站收费的请示》(鲁交财〔2021〕1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济南凤凰黄河公路大桥设置收费站1处,名称为:济南凤凰黄河公路大桥收费站。收费期限25年。

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另行公布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2日



jackpotjoy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policy/110030.html

本文关键词: 鲁政字, 山东省, 济南, 凤凰, 黄河, 公路, 大桥, 设置, 收费站, 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