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地方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告》(吉林省交通运输厅通告2020年第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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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地方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告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通告2020年第9号

 






根据《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吉交联发〔2020〕53号),《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吉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吉林省汽车运价及客运站收费实施细则〉的通知》(吉交联发〔2020〕28号)自2020年8月19日起废止。现将调整后的《吉林省交通运输领域地方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附后)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吉林省交通运输领域地方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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