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发〔2017〕7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发改委关于2017年全省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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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发改委关于2017年全省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黑政发〔2017〕7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省政府同意省发改委《关于2017年全省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4日























关于2017年全省经济体制







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







省发改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7〕27号)精神,推进做好全省2017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统领,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凝心聚力、奋发进取,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改革开放,优化发展环境,激发创新活力,扬长避短、扬长克短、扬长补短,牢牢把握“四个坚持”,创新实施“五大规划”,以增添经济发展动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的改革为切入点,聚焦国企改革、人才体制机制创新、民生领域改革、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等重要领域,增强改革自觉性和主动性,突出抓好牵一发动全身的改革,统筹抓好试点,推动改革精准落地,提高改革整体效能。进一步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的牵引作用,加快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效引导市场预期,增强内生发展动力,推动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持续健康发展,坚决打好全面深化改革攻坚战。



二、持续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以提高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以满足需求为最终目的,通过深化改革,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短期和长期的关系、减法和加法的关系、供给和需求的关系,加快推动各项改革落地。



(一)扎实有效去产能。持续推动钢铁、煤炭等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引导退出煤矿4处,退出产能292万吨,推进钢铁压减132.2万吨粗钢产能。坚决依法彻底取缔“地条钢”违法违规产能。组织开展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行动。



(二)因城施策去库存。严格控制新建商品住宅土地供应。打通“两房(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通道”,加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力度,库存量大、去化周期较长的市、县,原则上不再新建保障性安置用房。



(三)积极稳妥去杠杆。建立健全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协调机制,制定《黑龙江省2017年企业去杠杆工作要点》。



(四)多措并举降成本。全面落实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和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各项改革措施,扎实有效降低企业负担。



(五)精准加力补短板。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补短板工作力度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84号),在脱贫攻坚、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和城市排水防涝建设、软硬件基础设施、农业、服务业、新产业、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等方面加大补短板工作力度。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



(六)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放权。制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采取省督导市(地),市(地)督导县(市)的方式,积极推进建立省级以下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实现省、市、县三级目录清单全覆盖。清理取消一批生产和服务许可证。加强宏观质量管理,开展质量品牌提升活动、省名牌培育创建活动。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提高登记注册便利化水平,探索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争取纳入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第二批试点范围。



(七)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开展全省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培训和政策解读,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督导检查。认真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序清理存量政策,严格开展增量政策自我审查工作。



(八)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建成省、市、县三级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优化网上服务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全覆盖。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推进全省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设,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和公示。建立健全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增加新兴产业标准供给,完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推动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九)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研究制定我省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5号)的部门分工方案,明确2017年度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十)持续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落实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探索在哈尔滨新区、大庆市等地先行试点企业投资承诺制。认真落实政府投资条例。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大力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十一)深化价格改革。出台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管理办法,全面启动输配电价改革,逐步放开公路、铁路运输竞争性领域价格,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继续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完善价格管理制度。



(十二)推动产权保护举措落地。落实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建立产权保护工作协调机制。



四、深入推进国企国资改革



(十三)抓紧推动各项国企国资改革政策落地。贯彻落实国家深化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改革专项工作方案。对符合改制条件的省国资委出资企业基本完成公司制改革。持续推进国有企业瘦身健体、提质增效,加快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改善和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进一步完善监事会监督检查机制,促进国资监管协同。加快推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向战略性新兴实体产业投资力度。加快推进省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驻省央企科研院所转制。



(十四)加大重点行业改革力度。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制定出台我省售电公司准入退出实施细则和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规则,积极培育电力市场主体,提升市场化交易水平,启动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组建和电力交易机构股份制改造工作。深入研究国家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方案,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工作切入点,加快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全面实施盐业体制改革,打破食盐生产批发经营区域限制,完善食盐储备和监管机制,保证食盐安全稳定供应。



五、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



(十五)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落实推广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工作。



(十六)深入推进金融体制改革。有序推动民营银行发展,支持符合规定条件的各类出资主体申请设立和投资入股非银行金融机构。大力发展绿色金融。通过银行机构和外部股权投资机构合作等创新金融产品,实现投融资双方的良性合作。完善现代保险制度。加强农业保险制度建设,研究开展巨灾保险实践探索,拓宽保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和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渠道。



六、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



(十七)健全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我省城市落户准入制度,全面降低农村人口进城落户门槛,提高农村人口进城落户的积极性。推动各地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加快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积极探索优化行政区划设置的有效途径。开展我省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深入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在农民工融入城镇、产城融合发展、城乡统筹发展等领域取得阶段性成果。系统总结第一批、第二批试点工作,为全省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修订《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增加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的内容,促进建筑市场规范健康发展。调整建筑业产业结构,拓展省外建筑市场,改进建筑生产方式,优化行业发展环境,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十八)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稳妥落实好国家关于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改革有关政策。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



(十九)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细化和落实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办法。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明晰产权归属,稳妥有序、由点及面地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扩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推进安达市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努力实现“可复制、可推广、利修法”的改革试点目标。选取部分地区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农房补充调查试点。稳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加快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功能,着力推动“两权”抵押融资价值的实现,引导试点地区各金融机构加大金融创新力度,着力扩大“两权”抵押贷款业务规模。



七、健全创新驱动发展体制机制



(二十)建立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制定出台科技人才评价、科研机构创新绩效评价、科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等改革文件。大力实施振兴东北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行动,营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良好生态。按照国家相关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布局体系,结合我省实际将我省科技计划进行调整和整合。提升省科技计划综合管理系统功能。建立科技计划联合管理工作机制。



(二十一)完善创新创业支撑政策体系。组织哈尔滨、大庆、齐齐哈尔三个国家级高新区申请创建哈大齐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筹备启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认定10所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完成黑龙江省大学生创业服务平台一期建设。升级10所省级创新创业示范基地,鼓励各高校积极引入社会资源共建创业实践平台,支持建立100个左右校企合作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



八、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二十二)创新外商投资管理体制。开展新一轮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争取建设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



(二十三)引导对外投资健康有序发展。加强“一带一路”倡议与俄“欧亚经济联盟”合作对接,与有关国家和地方政府机构加强沟通,建立常态化沟通和信息交流机制。推动对俄全方位交流合作,办好黑龙江省“滨海边疆区日”活动。深化国际产能合作。



(二十四)构建外贸可持续发展新机制。支持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积极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加大信保支持力度,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和覆盖面,对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费用给予资助,对符合小微企业标准的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保费全额给予支持。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现全国通关一体化和通关作业无纸化。



九、大力推进社会体制改革



(二十五)推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在全省推行养老机构规范化合同文本,建立养老机构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制定出台《黑龙江省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黑龙江省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全省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建立医养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提高养老服务质量。



(二十六)深入推进教育体制改革。继续实施地方重点高校招收本省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开展中考改革试点工作。建设全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管理平台。进一步推进各级政府教育督导的全面建设,构建完善各级各类学校督导制度。



(二十七)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积极探索创新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方式,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继续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和政策统一。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



(二十八)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继续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以品牌活动推动群众文化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效能。



(二十九)深化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改革。积极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重点推动经济效益较好的“双法人”单位、企业化管理单位,以及具有较强市场经营能力的单位转企改制。加强日常监管,出台综合监管办法,确保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落到实处。启动第二批脱钩试点工作,扩大脱钩试点范围。



十、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三十)深入推进国家有关试点工作。稳步推进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做好东北虎豹国家公园范围内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试点有关工作。



(三十一)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完成火电、造纸、钢铁、水泥等13个行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出台《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加大力度提升全省水、空气、土壤等环境质量监测能力,推进各部门、各层级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共享,服务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成立全面推行河长制领导机构。完成《黑龙江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加快推进五级河长制建设。扎实推进配合国家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完善碳排放电子报送系统,做好我省碳排放权交易的配套措施,进一步组织开展重点排放企业碳市场能力建设,为我省的碳市场建设提供支撑。深入推进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



(三十二)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继续推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认真做好各项自然资源产权登记工作。编制省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试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探索自然资源登记与不动产登记关联路径。建立自然资源登记簿和信息平台。制定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办法。



十一、切实做好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的改革文件承接落实工作



(三十三)抓好工作衔接。对于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的文件,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与国家有关部门进行工作对接,积极做好汇报沟通,争取国家政策倾斜并提前谋划我省承接落实措施。



(三十四)提高落实效率。对于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的文件,省直有关部门应及时提出我省承接落实工作方案报专项小组办公室和省委深改办备案。对于需要我省出台贯彻落实意见的,有关部门应当抓紧开展工作,确保在中央或国家文件出台3个月内提出我省贯彻落实意见,及时提交省委深改组会议审议。



十二、进一步完善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推进机制



(三十五)明确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改革落实的责任,坚持亲力亲为、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进一步强化大局观念,压紧落实责任,用改革的办法抓改革落实,形成健全完善、实际管用的统筹推进工作机制。



(三十六)做好协同配合。经济体制改革、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和生态环保体制改革小组办公室要发挥好综合协调作用,统筹各项改革任务的推进落实和跟踪检查。牵头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承担起落实好改革任务的第一责任;配合部门要主动参与、积极支持;部门间要搞好协同配合,系统推进各项改革任务。



(三十七)加强督导检查。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调动和发挥推动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抓紧细化实施方案,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改革进展情况和效果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列出清单,明确整改责任,限期挂账整改。对推进工作不力、改革进展缓慢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要严肃问责。



(三十八)抓好试点总结。结合实际大胆闯大胆试,注重总结已开展的各类试点经验,巩固改革试点成果。对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整理上报并在更大范围加以推广。更多挖掘鲜活案例和典型样本,树立改革标杆,放大示范效应。











附件:1.2017年全省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分工表



2.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的经济体制改革文件落实任务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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