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办发〔2006〕6号《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委、省政府2006年10项利民行动任务目标〉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2-07 10:07:41

《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委、省政府2006年10项利民行动任务目标〉的通知》










黑政办发〔2006〕6号








各市(地)委和人民政府(行署),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委、省政府2006年10项利民行动任务目标》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根据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听取黑龙江省委书记钱运录工作汇报时提出的“实践为民宗旨,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指示和省委关于保持工作连续性的要求,省委、省政府在前两年全省开展10项利民行动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对10项利民行动任务目标在细化、量化的同时,又进行了修改和补充。请各责任单位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大工作力度,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抓好任务目标的落实。各市(地)要结合本地的实际主动进行工作对接,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合作,共同把任务目标落到实处,确保今年10项利民行动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2006年3月8日





省委、省政府2006年10项利民行动任务目标



第一项:促进再就业行动

(一)扩大再就业。

任务目标: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0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0万人,其中安置“4050”人员1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秦玉德

(二)落实再就业政策。

任务目标:深入落实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重点抓好社保补贴、小额贷款政策的落实,发挥好优惠政策促进就业、稳定就业的作用。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秦玉德

(三)开展再就业培训。

任务目标:

1、再就业培训28万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再就业率达到60%以上。

2、创业培训2.8万人,培训合格率达80%以上,创业成功率达50%以上。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秦玉德

第二项:助学行动

(四)整合、扩大助学金。

任务目标:进一步完善省、市(地)、县(市)三级助学工作体系,加强对市(地)、县(市)级助学工作的督导和检查;推进和完善全省助学网络化管理,完善贫困学生电子档案建设;继续做好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家庭学生“两免一补”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免费教科书、杂费专项资金,推行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做好国家和省贫困大学生奖学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积极推进职业教育学校贫困学生救助工作;研究和推动城乡下岗职工、进城务工贫困家庭学生救助工作。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省教育厅张永洲

(五)加强高校助学贷款工作。

任务目标:继续加大助学贷款工作推进落实力度,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年度助学贷款发放、贴息及风险补偿工作,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努力使更多的贫困大学生得到国家助学贷款。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省教育厅张永洲

第三项:帮困行动

(六)开展第二轮“一帮一”活动。

任务目标:实现被帮扶的特困职工100%脱贫。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省总工会王悦华

(七)解决农村饮水难问题。

任务目标:解决1600个村屯、80万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省水利厅肖友

(八)救助受灾群众。

任务目标:对需政府救济的特重灾区,保证受灾群众有基本口粮、衣被和越冬烧柴。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省民政厅沈玉成

(九)帮助十弱县解困。

任务目标:帮扶十弱县每个县上1个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十弱县农村劳动力转移42.5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比重达40.5%;按季度对县域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监测。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省农委李嵘

(十)建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任务目标:

1、做好各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管理、规范和完善工作。

2、对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职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达到专职人员轮训一次。

3、继续协调市(地)、县(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救助资金问题。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省总工会王悦华

(十一)提高低保对象低保水平。

任务目标:提高全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人均补差标准,月人均补差额达到70元。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省民政厅沈玉成

(十二)实施“春蕾计划”和牵手扶贫帮困工程。

任务目标:

1、深入实施“春蕾计划”,开展“救助万名春蕾女童行动”,通过搭建春蕾桥,结对包扶救助,捐建春蕾班校,集中助学等形式,广泛动员组织社会各界和海内外爱心人士对贫困家庭已经辍学和濒临辍学女童予以救助,实现救助春蕾女童10000名。

2、动员团干部和基层团组织与贫困生、贫困户结对2000对;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与进城务工青年、特困青少年结对500对;青年文明号、青年企业家与贫困生、贫困户结对500对;城市少先队员与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少先队员结对2000对;农村青年大户结对帮扶农村贫困青年1000对。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省妇联符凤春、团省委高环

第四项:解难行动

(十三)解决农民获取信息难问题。

任务目标:建成覆盖省、市、县、乡、村的农业110信息服务热线在线系统,全省农业信息在线系统实现全面贯通。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省农委李嵘

(十四)解决农民生产缺技术问题。

任务目标:通过各种形式培训农民500万人次;展示和推广新技术500项。

责任目标和责任人:省农委李嵘

(十五)帮助城市居民解决供水难问题。

任务目标:

1、推广牡丹江、佳木斯、鸡西等市经验,加强二次供水管理,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统一改造,由分散管理变为由城市供水企业统一管理,提高供水水质,保证连续、安全供水。

2、基本完成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工作,降低管网漏失率,提高供水效率,从根本上解决居民供水难问题。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省建设厅史殿臣

(十六)解决城市居民供暖难问题。

任务目标:继续推动全省供热体制改革,推进热费改革进程,逐步在市(地)级城市实行热费补贴“暗补”变“明补”;建立低收入群体供热保障救助机制;推进集中供热发展和加快供热联片并网工作,提高供热质量,保证室内温度达标。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省建设厅史殿臣

(十七)解决农村就医难问题。

任务目标:

1、加大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年底前完成120个乡镇卫生院的房屋改造任务,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能力。

2、积极稳妥地推进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在2005年14个试点县(市)的基础上,2006年扩大到33个县(市)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民参合率达到70%。

3、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建设,增强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对20%的乡镇卫生院院长、乡镇卫生传染病主检医师和50%以上的村卫生所防保人员进行培训,免费培训药农500人。

4、大力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在33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中,乡村医生掌握中医适宜技术合格率达70%。

5、加强卫生扶贫支农工作,对口支援农村基层卫生机构。从城市三级医院中选派70名业务骨干到14个国家贫困县医院工作1年。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省卫生厅金连弘

(十八)实施村村大学生计划。

任务目标:

1、选派。继续动员大学毕业生扎根基层服务新农村建设,把1000名左右优秀大学毕业生选拔到志愿服务的队伍中来;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加强检查、督导、考核,为大学生志愿者更好的服务农村创造条件。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省委组织部孙伟化、省教育厅卢振环

2、培养。继续做好“村村大学生计划(培养)”招生工作,计划招生2000名左右;抓好教育、教学工作,保证培养质量;全员跟踪“村村大学生”回乡建设新农村发挥作用情况,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有关扶持政策。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省教育厅张永洲

(十九)城市危棚区改造。

任务目标:按照全省城市危房棚户区改造总体规划的要求,今年完成城市危房棚户区改造230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省建设厅史殿臣

(二十)建立廉租住房供应保障体系。

任务目标:廉租住房保障户数年新增500户;实施廉租住房制度城市数达到9个;全省累计实施廉租住房户数达到4500户。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省建设厅史殿臣

(二十一)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任务目标:

1、及时发现并清理对农民工的歧视性政策。

2、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职能,认真执行《农民工工资保障规定》,加大追讨拖欠农民工工资力度,加大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征缴力度,会同有关部门,摸清当地项目建设底数,切实做到应收尽收。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秦玉德

第五项:学校危房改造行动

(二十二)中小学校危房改造。

任务目标:通过开行贷款和省级财政补助方式,筹集资金7.6亿元,完成113.9万平方米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任务。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省财政厅李继纯

第六项:助残行动

(二十三)抓好残疾人康复与扶贫工作。

任务目标:

1、康复。(1)组织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8640例,免费为800名贫困的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2)依托社区和残疾人家庭为1000名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3)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12000件用品用具及辅助用品。

2、扶贫。(1)使农村10000名贫困残疾人脱贫,解决温饱。(2)为全省农村1000户贫困残疾人无房户和极度危房户建造新房。(3)帮助1000名贫困残疾学生解决因贫困就学难的问题。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省残联段有山

第七项:治乱行动

(二十四)解决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问题。

任务目标:

1、继续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完善公办高中“三限”政策。全面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高等学校的收费行为。

2、改进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方式,积极扩大医用耗材特别是高质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的范围。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严格规范诊疗和用药行为。继续整顿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严把药品准入关,强化药品价格监管,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3、全面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活动,坚决取消脱离实际、加重基层和企业负担的评比达标项目,严肃查处利用评比达标活动乱收费和搞各种摊派的行为。

4、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认真解决治理超载超限中以罚代纠、只罚不纠和以治理超载超限为名谋取私利的问题,严格公路动物、植物防疫检查站的设置和监督管理,严禁在高速公路上设置除收取车辆通行费以外的各类站点,建立及时发现和查处公路“三乱”问题的快速反应机制。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省纪委杨德录

第八项:方便群众行动

(二十五)办好报警110。

任务目标:

1、推进110、119、122三台合一。方便群众的报警、求助和对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现实发生的违法违纪和失职行为的投诉。全面实现市县级公安机关的三台合一工作。逐步提高指挥调度的科学技术含量,用高效率、高质量的服务便民利民。

2、进一步规范110报警服务工作。通过深入宣传贯彻《全省公安指挥中心暨110接处警工作细则》,开展全省指挥调度系统民警的全员培训,提高接处警民警的业务技能,不断规范110报警服务台的各项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通畅迅捷的服务。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省公安厅高德林

(二十六)做好社区治安防范工作。

任务目标:紧紧围绕创建“平安龙江”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全省加强治安防范基础建设,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把不断满足社区群众的安全需要和建立良好的警民关系作为社区警务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大力推进社区保安服务专业化和产业化建设。广泛组织社区民警,以社区为平台,大力加强群众工作,整合社区资源,充分调动和发挥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辖区单位、群众性自治组织和治安积极分子的作用。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省公安厅高德林

(二十七)落实户籍便民措施,为居民办理证照提供便捷服务。

任务目标:

1、继续贯彻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各项户籍管理便民利用措施,推动户籍管理工作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户口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为全省人才合理流动和吸引外资搭建发展平台。

2、继续为中国公民出国(境)提供便利,推进按需申领护照进程;进一步为外国人入境、居留提供便利;开展办理各种证照的“文明窗口”创建活动;以“政策上利民、方式上便民、工作上亲民”为落脚点,积极探索便民利民新举措。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省公安厅高德林

(二十八)办好市政110。

任务目标:在市(地)级以上城市全部开通建设系统服务热线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县(市)建设系统服务热线的开通工作。到年底要有30%的县(市)开通建设系统服务热线。进一步加强服务热线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群众投诉办结率达到95%以上,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省建设厅史殿臣

(二十九)搞好城乡卫生整治工作。

任务目标:以爱国卫生创建带动城乡卫生整治,创建3个省级卫生城市、5个省级卫生县城(镇)、3个省级卫生区、5个省级先进卫生城市、5个省级先进卫生县城(镇)、5个省级先进卫生区、30个省级健康促进社区、200个省级卫生村和1000个省级卫生单位。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省爱卫会办公室金连弘

第九项:农民减负行动

(三十)免征农业税费。

任务目标:

1、继续免征农业税费,减轻农民(含农场、林场职工)负担47.2亿元。

2、将粮食风险基金的50%用于对农民的粮食直接补贴。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省财政厅李继纯

第十项:倾听群众心声行动

(三十一)做好信访工作。

任务目标:省信访重信率降至9.5%,重访率降至14.5%,立案交办非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结案率达95.2%。省委政法委协调督促省直政法机关处理和解决涉法访问题,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结案率均达85%以上。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省信访办孙伟汉、省委政法委马明武

(三十二)办好省长信访电话。

任务目标:省长信访电话确保在公开承诺时间内及时接听电话;受理电话一次处理率达92.2%;立案要结果的都要在1个月内答复群众;通过新闻媒体对办案不当或错办案件进行曝光。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省信访办孙伟汉

(三十三)办好行风热线。

任务目标:“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的参评部门全部参加“行风热线”。通过“行风热线”与广大群众直接对话交流,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政风行风问题,促进各部门努力解决影响经济发展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三乱”等不正之风问题,积极为企业和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省纪委杨德录



jackpotjoy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policy/102697.html

本文关键词: 黑龙江省

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