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办发〔2009〕50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精神及我省贯彻落实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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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精神及我省贯彻落实意见的通知》










黑政办发〔2009〕50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精神及我省贯彻落实意见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省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现将省发改委《关于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精神及我省贯彻落实意见》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视察我省时所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精神,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振奋精神,埋头苦干,努力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与国家主管部门搞好对口衔接,充分挖掘政策潜力,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结合我省实际提出落实措施。

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关于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精神及我省贯彻落实意见》中的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和分解,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推动我省老工业基地的全面振兴。

2009年8月28日











关于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

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

精神及我省贯彻落实意见








省发改委



2009年8月17日,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第五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温家宝总理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李克强副总理及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29个成员单位领导出席会议。栗战书省长和辽宁省、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的领导参加了会议并发言。会议重点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一、会议主要精神

会议认为,5年多来,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实践证明,中央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决策是及时、正确的。但也要清醒看到,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体制性、结构性矛盾有待进一步解决,加快发展的巨大潜力有待进一步发挥。在当前形势下,认真总结实践经验,进一步充实工作内涵,及时制定新的政策措施,既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需要,也是推进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需要。为此,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优化经济结构,建立现代产业体系。进一步打破地区、行业、所有制界限,优化资源配置,推进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防止重复建设。推动装备制造、钢铁、石化、汽车等传统优势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培育新兴潜力型产业。扶持重点产业集聚区加快发展。研究制定物流业、旅游业发展专项规划,推进文化产业、软件和服务外包、金融业发展。

(二)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充分挖掘人才优势,建立鼓励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重点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提高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通过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专项,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加快设立装备制造产业投资基金。继续组织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

(三)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不断巩固和发展农业基础地位。要围绕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抓紧研究制

定加快东北地区现代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东北粮食生产、运输和仓储能力建设,形成稳固的国家粮食战略基地。目前,东北和内蒙古部分地区干旱严重,要加大抗旱救灾工作力度,千方百计争取全年粮食的好收成。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东北地区全面振兴创造条件。重点推进一批能源、交通、水利项目建设。加快客运专线、煤运专线、沿海疏港等铁路建设。加大对黑龙江、吉林和蒙东地区高速公路和 “村村通”公路投资力度。统筹抓好干线和支线机场建设。开工建设一批骨干枢纽和重点水源工程。支持发展东北高寒地区热电联产项目,加快城市集中供热管网改造。进一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五)积极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促进可持续发展。组织实施好资源型城市吸纳就业、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接续替代产业专项。出台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制度。抓紧研究制定资源型城市接续替代产业发展规划和《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条例》。

(六)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天然草场恢复和保护、黑土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等生态工程建设。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发展以生态为主导的林业。开发和应用低碳技术,大力推进节能减排,积极发展循环经济。推动城市垃圾分类处理、清洁燃烧,加强大气和水体污染治理,抓好以辽河、松花江为重点的河流治理。

(七)着力解决民生问题,加快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千方百计扩大就业,重点做好大学生和“零就业”家庭就业工作。加快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逐步提高保障待遇和水平。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城镇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规模和城市棚户区、国有林区棚户区、国有垦区危房、农村危房、危旧校舍改造力度。加快教育改革发展,加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八)深化省区协作,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落实好《东北地区振兴规划》。加快推进东北三省与蒙东地区产业对接和合理分工。加强跨省区产业布局、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与区域发展重大问题的协商协调。

(九)继续深化改革开放,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继续搞好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妥善安排职工生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着力解决融资难等问题。加快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提升东北地区对外开放水平,组织实施好《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抓紧编制图们江区域开发开放规划。抓紧建设好绥芬河综合保税区。开展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

二、我省贯彻落实意见

此次会议在推动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上体现了“五个更加”,即解决体制性结构性矛盾的重点更加突出、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和产业协调发展的思路更加清晰、注重民生的发展理念更加彰显、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举措更加有力、促进振兴的政策更加倾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抓住发展机遇,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快推进老工业基地振兴。

(一)优化经济结构,建立现代产业体系。

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加快哈大齐工业走廊建设区、东部煤电化基地建设区、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保护区等八大经济区的建设和发展。优化巩固原有四大支柱产业,重点加快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现代生物(包括生物医药)、航空、汽车、服务外包等新兴产业,做好相关规划,努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竞争优势。

积极推进大企业重组、大集团建设,支持一重、哈电站、哈飞、东轻等央企做大做强。抓好龙江集团、哈药集团、北大荒集团、森工集团、建设集团、辰能集团、投资集团、地方金融集团、新能源集团等大集团的组建、发育和壮大。加快推进市场需求大、发展前景好的农机、钢铁、风电、食品、物流、动漫、连锁商服等行业的企业间整合和重组。要从体制机制创新、资源整合、战略扩张、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建立我省现代产业体系。

(二)加快企业技术进步,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加大对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支持,扶持骨干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整合资源,搭建8个创新平台,积极推进我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在新材料领域重点建设铝镁合金、半导体照明、先进复合材料、焊接、硅基新材料等联盟;在能源装备领域重点建设风电、核电、清洁能源及煤炭深加工等联盟;在农产品加工、种植领域重点建设大豆、乳业、粳稻等联盟;在生物、医药领域重点建设兽用生物制品、中药等联盟;在建筑施工领域重点建设节能建材等联盟,共计建设14个产学研紧密结合的产业联盟,延长24条高新技术产业链条。重点建设哈大齐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带、牡丹江和佳木斯两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推进100个重大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争取在20个至30个有实用价值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上有所突破。

(三)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建设国家可靠“大粮仓”。

发挥农垦在建设现代农业中的引领作用,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围绕“两大平原”农业综合开发试验区建设,深入实施《黑龙江省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实施《黑龙江省千万吨奶战略工程规划》和《黑龙江省五千万头生猪规模化养殖战略工程规划》,加快建设东西部9项重点水利工程和20个大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进一步加强黑土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推进土地整治,实施中低产田改造和田、水、路、林综合治理,提高高产稳产田比重。突出抓好年销售收入超百亿元大型企业集团的培育,抓好千亿元龙头企业集群工程。大力实施农机化工程,继续实施大型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发展农机大户,组建农机作业合作社,搞好现代农机作业区建设。加快培育出一批优质、高产、高效新品种。积极发展绿色有机食品、特色和生态产业,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加强基础设施和大项目建设,增强发展潜力。

加快3000公里高速公路和农村公路建设;推进哈大客运专线,哈齐、哈牡、哈佳等城际铁路建设;加快大庆、鸡西、伊春支线机场建设,并尽快交付使用,积极开展加格达奇、五大连池、抚远等支线机场前期工作,加强现有的空港改造;加快松花江、黑龙江等重点水利枢纽、港航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进行电源、电网改造。结合推进100个投资5000万元以上投产项目和100个投资亿元以上的重点项目的“双百工程”,抓好百万吨乙烯、百万吨玉米深加工、百万吨纸浆等重大项目的实施,为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五)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促进可持续发展。

组织全省资源型城市编制并实施资源型城市转型规划,推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重点推进大庆、伊春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试点和4个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工作,总结经验,指导全省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各资源型城市要围绕培育接续替代产业示范基地、产业集群和龙头企业,谋划好充分吸纳就业、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接续替代产业专项项目,大力发展石化、煤电化、林木等资源精深加工和非油、非煤、非林等替代产业,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生态文明。

积极组织实施《黑龙江省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建设生态主导型经济产业体系。积极争取国家继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提高天然林保护资金补助标准。力争在大小兴安岭全面停止主伐,实行林区休养生息。在有条件和必要的地方稳妥地实施生态移民,减少林区分散居住人群。积极推进大兴安岭等林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妥进行和逐步扩大伊春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采取特殊政策,扶持国有重点林区大力培育和发展生态主导型经济。积极开展国际间的碳汇交易,着力发展低碳经济,建设低碳城市。强化节能减排,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广生活节能,鼓励和支持建筑节能;加大城镇建筑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力度。继续推进松花江污染治理,进一步加大对风沙干旱地区的治理和对草地、湿地的保护。继续争取国家支持,实施界江护岸工程,减少国土流失;搞好黑土保护工程,保护和培育黑土地力。治理和改善矿山环境。

(七)着力解决重大民生问题,提升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

全力推行“民生”财政,落实“民生”预算,使民生为主的社会建设公共投入规模化、常态化与制度化。实施“十大民生工程”、“五个一批”和“五个服务计划”,加快推进高教强省、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和标准化学校工程建设,完善贫困家庭学生助学体系。继续实施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扶持发展中医药事业,推进文化惠民和广播电视覆盖工程。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使参保率达到农业总人口的10%以上。加大公共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特殊群体的医疗保障投入。开发公益性岗位,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稳定现有就业岗位,加强对农民工流动就业的引导和服务。在“三棚一草”改造、“三供两治”、“和谐平安龙江”、“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社会建设方面取得重大突破。

(八)深化改革开放,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继续抓好哈尔滨市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研究制定全省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积极解决全省厂办大集体的问题。推进融资渠道创新,强化政银企联动机制,加大市场好、产品优、成长性强的工业企业短期放贷。加强对中小企业金融支持,省财政厅、国资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运用自身的担保工具以及投融资平台,加大对有实力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支持。对全省成长性强、业绩突出的中小企业在创业板上市进行排队、辅导,推动上市融资。积极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等新兴农村金融组织。

推进黑龙江省东北亚经济贸易开发区、黑龙江省哈牡绥东对俄贸易加工区和黑河大桥、同江大桥及与其相应的铁路公路建设,扩大江海联运、陆海联运,不断拓宽经贸合作大通道,使黑龙江成为全国对俄交通运输枢纽。加强与俄罗斯远东开发规划项目对接,加快《黑瞎子岛保护与开放开发规划》的编制工作,推动重点项目按时启动。突出哈洽会对俄和独联体国家及东欧经贸合作的窗口作用,组织开展省市联动的境内外招商活动,扩大利用外资的规模和水平。推动对俄科技、能源、原材料等领域合作项目的实施。

(九)加快绥芬河综合保税区建设,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要抓紧完善规划,充分体现物流、国际贸易和出口加工功能定位。严格按照国家对保税区建设规范和建设标准,加快海关、商检等基础设施建设,争取早日封关运行。尽快制定绥芬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和支持政策,发挥政策效应。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要面向国际国内,高质量引进一批知名企业入驻保税区,发挥其示范和集聚带动作用。要搞好体制机制创新,提高效率,优化服务。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加强与国内其他保税区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









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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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黑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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