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办发〔2011〕45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国·黑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

浏览量:          时间:2021-02-07 08:46:43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国·黑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










黑政办发〔2011〕45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中国·黑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各级政府和部门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务信息、提供在线服务的重要平台,内容保障工作是其发展的重要基础,自2005年改版以来,各级政府、各部门对其内容保障工作日益重视,在丰富网站内容、促进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为适应新形势要求,进一步做好“十二五”期间《中国·黑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省委、省政府建设“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战略决策,坚持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依托,着重围绕政务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和公众互动三大类功能导向,满足公众和企业日益增长的服务要求,把《中国·黑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成为宣传黑龙江、展示黑龙江、服务黑龙江的窗口。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公众为中心,凸显“面向公众发布政府信息、开展网上公共服务、听取社情民意、接受公众监督”的功能定位,把为公众和企业提供网上办事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做好“网上咨询”、“政务访谈”、“新闻发布会”等互动交流栏目内容保障工作,解答公众和企业的办事疑难,倾听公众的呼声和诉求,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批评,提高政府公信力。

2.坚持服务社会。坚持以服务为根本,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宗旨,不断提升政府网站网上办事能力和水平。在网上办事类栏目建设中,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沟通,顺应社会发展和满足公众需求,积极推进业务整合和流程优化,增加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的数量,推进网上一站式服务进程,灵活多样地实现服务社会功能。

3.坚持政务特色。坚持以政务为特色,将其打造成为国内外了解黑龙江的重要窗口和公众获知大政方针的主要平台。信息报送要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及时提供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法律法规、人事任免、会议活动以及工作动态等政务信息,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4.坚持安全准确。坚持以安全准确为前提,把好报送信息的政治关、政策关和文字关。严格遵循“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的信息报送原则,确保信息安全、权威、准确、全面,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和布局,发挥网上政务公开主渠道的作用。

5.坚持及时有效。坚持以及时有效为要求,提高政务信息报送时效,不仅要及时报送政府出台的文件法规、工作动态等政务信息,防止重大信息缺失、滞后,而且要第一时间对各报送单位负责维护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网上咨询等栏目中公众关心的问题给予回复,保证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的时效性。

二、工作方式和工作要求

(一)网上采集。《中国·黑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负责从各市(地)政府(行署)、省直各部门网站和省内主要媒体网站采集信息,将各网站已发布的相关信息转载至《中国·黑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相应栏目。

(二)信息报送。各市(地)政府(行署)、省直各部门通过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将拟发布的信息经公开保密性及文字准确性审核后及时报送到《中国·黑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供采发。

(三)网站链接。包括首页链接、栏目链接和服务办事类信息链接。各市(地)政府(行署)、省直各部门如有网站改版或网站域名变更,须及时通知《中国·黑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进行相关链接地址的修改。

(四)联合共建。网站共建栏目由《中国·黑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与各有关单位共同建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栏目:

1.“网上咨询”栏目。《中国·黑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负责“网上咨询”栏目的建设与技术支持,省直各职能部门负责及时回复网友咨询的问题,《中国·黑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在首页“咨询统计”版块公布各单位的回复情况。

2.“政务访谈”栏目。各市(地)政府(行署)、省直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务访谈栏目建设的通知》(黑政办综2008〕28号)的有关要求,切实提高对“政务访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督促,设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原则上每季度向《中国·黑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至少报送一次“政务访谈”议题,遇有特殊访谈需求可随时报送。《中国·黑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依据各地、各部门报送的访谈议题统筹制定访谈计划、落实访谈时间,各地、各部门配合访谈工作的实施。

3.“征集调查”栏目。各部门根据需求将在全省范围内进行的征集调查内容报送《中国·黑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中国·黑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将审核后的征集调查内容在网站上发布,并在征集结束后将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相关部门。

4.“全省概况”栏目。栏目中涉及到的概况信息提供部门在每年第一季度将最新相关概况信息(特别是相关统计数据)通过网站信息报送系统报《中国·黑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并将所报信息文稿加盖单位公章传真到省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联系人:房路臣、蒋力,联系电话:0451-82601855,传真:0451-82627129)。

5.“热点专题”栏目。围绕省政府工作重点及当时社会热点,《中国·黑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与各职能部门、各市(地)政府(行署)共同建设热点专题。联合共建的专题栏目由共建单位参与策划并负责信息更新,《中国·黑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负责专题建设的组织、策划及专题栏目的设计。

6.“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各部门要及时更新《中国·黑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发布政务信息、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政府相关信息,公布行政许可事项,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政务、服务信息,促进政府办事效率的提高。《中国·黑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负责技术支持。

三、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职责分明。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国·黑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明确一位负责人分管,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整理和报送,并与《中国·黑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保持通畅联系。建立规范有效的信息报送工作责任制,及时向《中国·黑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提供文字、图片及视频资料,信息的采集、审核和报送都要逐级审核,切实把好关口、提高质量。要按照《黑龙江省政府互联网站管理办法(试行)》第三章第十四条至第十九条的规定,在做好《中国·黑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信息保障工作的同时,及时更新本单位网站信息内容,不断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和网站服务水平。

(二)注重安全,完善制度。各地、各部门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健全网站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信息共享过程中要保证信息资源在采集、存储、备份、报送等过程中的安全。《中国·黑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对各地、各部门网站首页的可访问性进行实时监测,并在《中国·黑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显示监测结果。

(三)强化监督,加强考核。建立《中国·黑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督查和考评机制。省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中国·黑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建设规划、内容保障工作协调和信息发布质量的督查工作,省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地、各部门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列入全省年度政府网站及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工作进行考核,对工作落实到位的市地和部门,要予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要进行限期整改。

附件:《中国·黑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方案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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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黑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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