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办发〔2017〕38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黑龙江省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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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黑龙江省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黑政办发〔2017〕38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提高全省城市工作水平,经省政府同意,建立黑龙江省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统筹协调全省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政策措施,推进解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郝会龙 副省长

召 集 人:马立新 省政府副秘书长

杨占报省住建厅厅长

成 员:李东民 省编办副主任

何忠华省发改委副主任

方安儒 省工信委副主任

尹晓岚 省教育厅副厅长

于立河 省科技厅副厅长

高庆国 省公安厅副厅长

魏 峰 省民政厅副厅长

陈佩钢省财政厅副厅长

黄耀辉 省人社厅副厅长

杨志伟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刘 伟 省环保厅副厅长

赵景海 省住建厅副厅长

张志权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刘加海 省水利厅副厅长

张学武 省林业厅副厅长

赵武君 省商务厅副厅长

孟祥武 省文化厅副厅长

赵连钧 省工商局副局长

张 波 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王忠华 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刘小妹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李明焕 省金融办副主任

刘立华 省物价监管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住建厅,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研究提出有关工作政策建议,督办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办公室主任由省住建厅副厅长赵景海兼任,办公室成员由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人担任。

四、工作规则

根据工作需要召开联席会议。会议由总召集人召集或委托召集人召集。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研究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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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黑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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