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政办函〔2020〕4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项目的通报》

浏览量:          时间:2021-02-05 07:07:25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项目的通报》










浙政办函〔2020〕44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近年来,全省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高标准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2015-2020 年)》 《县乡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 年)》,涌现出一批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典型案例。经省政府同意,对杭州市江干区司法局“律师调解攻坚社会治理难点”等40个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项目予以通报。

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对标建设“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学习借鉴“最佳实践”,结合实际,开拓创新,在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践中形成更多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为“两个高水平”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浙江省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项目名单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项目的通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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