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资管〔2020〕150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2016-2018年)总体试运行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8-03 23:45:12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2016-2018年)总体试运行工作的通知







办资管〔2020〕150号







部直属有关单位,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全面检验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2016-2018年)(以下简称项目)建设成果,做好项目总体终验、正式投入运行准备,根据《水利部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验收实施细则》(办财务〔2014〕73号),我部决定于2020年7月24日至9月24日对水利部本级、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三级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同步组织开展总体试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总体试运行目的


通过开展全系统、全要素、实业务、满负荷的总体试运行,全面检验项目监测站点运行、系统环境运用、多类数据匹配、三级平台贯通、五级业务应用、运维机制完善等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不断改善用户体验,提高系统使用效率,确保整体项目建设成果处于良好的状态,为正式投入运行创造条件。

二、项目总体试运行要求

1.项目总体试运行是项目终验和正式运行前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务求实效,确保各项指标达到总体试运行标准要求,以良好的功能、性能和实际运行状态迎接项目总体终验,并正式投入运行。

2.项目总体试运行期间,重点做好遗留问题整改、基础数据校核、监测数据报送、业务系统应用和运管机制完善等工作。

3.项目总体试运行具体目标、工作任务及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三、项目总体试运行组织

项目总体试运行工作由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司负责,水利部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办公室具体组织、协调;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务)厅(局)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组织本级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办公室、信息化、水文及水资源保护等机构具体实施。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水利部相关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水资源司: 王  华        电话:010-63204850

部项目办:甘治国        电话:010-68785503





附件:国家水资 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2016-2018年)总体试运行 目标任务和技术要求






 

水利部办公厅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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