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发函〔2020〕45号《教育部关于撤销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建制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0-07-29 00:23:07

教育部关于撤销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建制的批复






教发函〔2020〕45号






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撤销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建制的请示》(辽教〔2019〕1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等有关规定,同意撤销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建制。

二、 请你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做好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剩余资产处置工作,收回印章。




 

教育部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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