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革函〔2020〕591号《国家文物局关于龙华革命烈士纪念地保护利用展示及功能拓展项目的意见函》

浏览量:          时间:2020-07-14 01:01:48

国家文物局关于龙华革命烈士纪念地保护利用展示及功能拓展项目的意见函









文物革函〔2020〕591号






上海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报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龙华革命烈士纪念地保护利用展示及功能拓展项目设计方案的请示》(沪文物〔2020〕2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龙华革命烈士纪念地保护利用展示及功能拓展项目。

二、该项目设计方案尚需做以下修改和完善:

(一)总体设计应以整体提升纪念地保护展示水平为核心,以简洁朴素大方为主调,突出庄严肃穆的氛围,保持历史风貌的延续性和周边环境的协调性,体现红色教育应有功能和内在精神。

(二)进一步评估拆改建筑的历史价值,列出拆改建筑清单,补充说明与纪念地、江南弹药厂旧址之间关系,与纪念地、江南弹药厂旧址密切相关的历史建筑应予以保留。

(三)深入论证新建雕塑广场、纪念园的体量规模,优化龙华墙、雕塑设计样式,不宜新建景观亭,避免冲淡革命纪念地主题。新建革命人物纪念雕塑应严格履行报批手续。

(四)新建通向“就义地”的林荫道路宜以大块花岗岩石有序铺排,两侧以种植松柏乔木为主;花海设计应减小面积,花卉种类不宜多样化、色彩不宜过于艳丽,避免过度景观化倾向。

(五)补充“英烈坑”和就义树的历史信息,“英烈坑”应保持原大小和原位置,并制定防雨淋和防水淹措施。原就义地导览石宜保留,不宜更换新石。建议根据历史资料考虑在老桥原位置设计复原入口新桥。

(六)补充施工期间文物保护与环境保护预案。

(七)补充现状照片和图纸,认真校核文字。方案文本应补充责任设计单位、相关责任人及签章。

三、请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加强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和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工作的意见》要求和以上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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