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0〕156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大运河杭州段保护区划内萧储2003(06)地块幼儿园建设项目意见的函》

浏览量:          时间:2020-03-04 11:37:39

国家文物局关于大运河杭州段保护区划内萧储2003(06)地块幼儿园建设项目意见的函







文物保函〔2020〕156号






浙江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运河杭州段保护区划内萧储2003(06)地块幼儿园项目设计方案的请示》(浙文物发〔2019〕25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大运河杭州段保护区划内实施萧储2003(06)地块幼儿园建设项目。

一、所报方案需进一步深化景观绿化设计,补充运河驳岸及周边整体环境保护等内容;沿河遗产区内应以灌木和绿地为主,不宜种植高大乔木。同时,在满足使用功能和相关标准规范基础上,应尽可能压缩建筑体量,降低对大运河环境景观的影响。

二、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机构对拟建项目相关区域做进一步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必要的考古发掘,考古发掘项目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三、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全面落实《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要求,并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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